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1月15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推动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立法工作成果。

一、抓好理论武装,对标对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持专题学习,凝心铸魂筑牢根本。法制两委支部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既学规定篇目、又抓拓展学习,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年,共组织召开支部集中学习23次。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

(二)强化党课引领,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常委会分管领导、相关副秘书长、法制两委领导带头,在认真学习、深刻感悟、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分别以“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题,讲授专题党课9人次。普通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和学习情况,作主题交流发言30人次,互相启发、互相鞭策、共同提高。通过专题党课和交流发言,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突出实践导向,实干担当促发展。坚持把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立法、改革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成果。积极参加人大讲坛、微宣讲等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实干担当、践行初心。严格落实主题教育要求,认真查摆检视工作中存在的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法规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不够、民主立法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监督方式创新不够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在改进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认真落实立法规划计划,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着眼良法善治目标,做好立法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等工作,不断加强法规案统一审议,高质量完成立法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共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全体会议9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法规案15件,涉及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22部(其中,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3部,修订法规4部,单独或集中修正法规4部,废止法规1部,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10部)。较好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学前教育法等17部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2023年9月,赵乐际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重庆“小切口”立法、协同立法等工作经验。

(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立法。聚焦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市委“一号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以立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改过程中,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指导企业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创造和专利储备,建立财政性资金设立项目产出发明专利评价机制等,着力提升科技创新项目质量和水平,创设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细化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制度措施,较好规范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在审计条例制定过程中,全面梳理11类审计监督事项,推进审计范围全覆盖,提炼总结审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审计发现风险隐患通报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布制度,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请审议通过航道管理条例、邮政条例,确保航道管理、邮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提前介入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工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力。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条例立法步伐,落实好最严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利用水平。

(二)着力推动社会治理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卡点堵点问题、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推动制定反间谍工作条例,修改司法鉴定条例、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反间谍工作条例作为反间谍法修改后全国首部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结合当前反间谍工作新形势,厘清国家安全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上位法关于建设项目国家安全行政许可及其他有关监管措施的规定,明确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修改后的司法鉴定条例,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机制,细化鉴定委托、受理等程序规定,明确有关回避规定,规范专家咨询、鉴定人出庭等行为以及司法鉴定收费制度,较好规范了司法鉴定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安全生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研论证,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以法治之力助推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提前介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与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审判机关、信访部门等共同研究重大矛盾焦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三)着力推动人大制度建设立法。着眼人大“四个机关”职责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的制度规范,及时提请审议通过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加快地方立法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立法步伐。在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过程中,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等上位法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入人大履职全过程,进一步优化会议安排、规范会议程序、明确列席人员范围、强化数智办会,促进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立法法修改精神,及时修改我市地方立法条例,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优化地方立法程序,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补充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有关内容,助力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有机衔接,修改完善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备案审查溯及力等重要内容,维护法治统一。

(四)着力加强立法宣传和法规清理。注重法规立项、调研、审议、实施全过程宣传,落实好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审计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等法规项目的宣传解读,讲好新时代立法故事,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增进群众立法认同。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审计条例等重点法规项目释义编写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群众来信来访法规询问答复工作,督促市政府等有关方面制定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涉及配套规定,更好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全面回顾近年由法制两委牵头开展的法规清理工作情况,并向市委专项报告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求,扎实开展关于行政复议法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4件地方性法规、25件规范性文件有序修改、废止,督促指导市政府、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确保行政复议法在重庆有效贯彻落实。

三、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有序推进改革攻坚任务

在市委深改委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改革办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项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任务,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展现更大作为。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在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下,出台《关于推进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明确8个成员单位牵头负责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对专项小组的组织形式、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作出细化规定,推动小组工作规范化、高效化运转。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日常工作统筹,组织筹备专项小组全体会议1次,召开工作调度会28次,编印《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工作信息》,及时传达落实市委深改委、市委改革办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清单化督促各项改革项目、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摸底梳理专项小组承担的各类改革任务,建立“党的二十大改革部署贯彻措施”“中央部署改革试点”等4本工作台账,督促成员单位打表实施,定期动态更新并向市委深改委报告工作进展,确保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狠抓任务落实,推动重大改革项目提速增效。专项小组承担的4个重大改革项目由相关市领导领衔,建立工作专班加速有力推进。专项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参加市委改革办调度会13次,结合专项小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科学设定核心指标10个,制定相应创新改革举措,合力推动改革任务落细落实。今年以来,已推动“创新基层人大会议制度,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议政‘直通车’机制”3个重大改革项目由“准备启动一批”提速转为“加快实施一批”,项目核心指标全部完成,项目验收有序推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加强改革需求的梳理论证,持续抓好改革项目储备,组织各成员单位提出专项小组改革需求15项,推动“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工作机制”等条件成熟的改革需求及时转化为改革项目。

(三)加强案例培育,充分释放改革效应。激发基层首创精神,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改革典型案例培育,同步牵头推进改革创新奖、最佳实践案例评选准备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加强与各区县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的联系指导,通过建立专项工作群,召开线上线下会议、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一对一、面对面为各区县案例培育工作答疑解惑。会同各成员单位收集市级及区县层面改革典型案例45个,经培育指导,向市委改革办推荐“大渡口区探索‘义渡360’议事协商模式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激发乡村治理活力”“沙坪坝区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等典型案例12个。其中,“黔江区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机制‘小单元’展现新气象”被市委改革办评选为第三批基层改革典型案例。

四、着眼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优化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紧紧围绕立法实践中的制度机制问题,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不断加强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探索推行立法项目责任制,助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改进立法规划计划编制。顺应改革发展新实践,关注人民群众新期待,高质量编制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等方面的立法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市委“一号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行立项阶段“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机制,增强法规立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调研论证,探索实践法规立项分类评估机制,注重立法计划与立法规划、审议项目与预备项目有机衔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安排立法项目116个,其中审议项目54个,调研项目62个,包括数字经济发展条例、关于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招标投标条例、学前教育条例、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

(二)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通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行政部门、基层群众、企业等各方面的立法建议,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饱含民意、汇集民智。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沙坪坝、荣昌等区县实地调研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及运行工作,确保更好发挥好民意“直通车”作用。12月,在荣昌区成功举办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法制两委的指导下,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健全工作制度、拓展立法信息采集单位、聘请立法咨询专家,不断拓展基层群众民主立法参与途径。今年以来,共针对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审计条例等11部法规草案汇总提出修改建议843条,其中完全采纳31条,部分采纳36条,广泛汇聚起基层群众的立法智慧。常态化支持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帮助提升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能力和水平。针对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8部法律草案汇总提出修改建议795条,已通过的行政复议法等3部法律采纳86条,重庆立法建议直达国家立法机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作大会交流发言,介绍经验做法。

(三)进一步优化配置立法力量。着眼提高立法质效,在市人大法制两委内部优化工作力量配置,明确立法工作责任,探索出台立法项目责任制试行办法,对年度立法计划中所有立法项目设立工作组,法制委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相关立法进程,参加法规起草、调研论证等活动,协调安排统一审议事项。抓好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推选工作,优选8名立法顾问,常态化深度参与立法工作,助推重要立法项目落地见效;组建起57名来自科研院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律所智库等各行业领域的立法咨询专家团队,充分发挥知名专家学者、立法实务专家作用,为我市地方立法提供有效智力支持。注重立法智库建设,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沟通联系,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调研指导相关工作,借力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前瞻性立法问题研究。

五、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针对问题监督,监督解决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聚焦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找短板、查弱项、补漏洞,推动影响和制约行政复议工作的突出问题有效有序解决,助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一)明确监督重点。为增强监督实效,突出监督重点,积极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确定监督工作方案。通过面对面听取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等方式,有效凝聚共识,最终确定围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重点监督内容,细化监督方案,倒排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监督实效。

(二)深入开展调研。组建5个调研小组,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调研、书面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了解全市行政复议开展情况,深入排查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召开行政复议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和部分区县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赴荣昌召开渝西片区调研座谈会,听取部分区人大常委会、法检两院、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行政相对人等有关方面对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跟踪监督。针对调研收集到的问题及建议,坚持“边进行调研、边推动整改”要求,与市司法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深入沟通交换意见,帮助“找症结、开药方”,真正把问题解决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督促市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客观反映成绩、准确查找问题,务实提出改进措施。强化跟踪监督,突出“解决真正问题、真正解决问题”的整改标尺,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查摆出的问题,督促市司法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分类研究处理共性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个案反映,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六、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好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扎根基层的优势,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邀请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注重在立法实践中听取代表立法意见建议,广泛汲取立法智慧。在立法过程中,将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立法条例等重要法规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发送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最大范围汇聚代表和群众智慧。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等群众、企业高度关注法规的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来自基层一线的立法呼声,有效凝聚立法共识。

(二)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法制两委督办的“关于加强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进行检察监督的建议”重点代表建议,维护司法公平正义。针对常委会分管领导督办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渝西片区水资源智慧化管理的建议”,及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实地调研具体情况,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与代表本人沟通交换意见,推动渝西地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更加智能高效,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主任接待日部分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九龙坡区设立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议”,法制两委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与代表沟通交换意见,办理结果受到代表充分肯定。

(三)有效发挥法制专业组代表作用。及时组建由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司法机关一线干警、法律实务工作者、企业负责人等17名熟悉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的市人大代表组成法制专业组,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专业优势,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增强代表活动实效,进一步强化立法智力支持。在立法实践中,定期寄送法规单行本和相关参阅资料;根据每位专业组代表的工作岗位、专业领域、履职意愿,有针对性地发送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推送相关背景资料,助力代表更好履职。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尽管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助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使命任务,对照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美好生活向往的立法期盼,市人大法制两委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对新兴领域立法研判不够深入,在立法节奏把控、智慧立法系统开发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和改进。今后,将紧紧围绕高质量立法这一根本任务,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劲头,以永不懈怠、主动作为的精神状态,以敢于担当、精益求精的品格作风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展望新的一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赵乐际委员长来渝视察调研时讲话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积极履职,锐意探索创新,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做好立法、改革、监督、服务代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推动现代化新重庆实现新发展新跨越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立法保障,统筹谋划立法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确定立法项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制定修改的法规符合中央和市委精神、得到人民拥护。

二是持续提升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工作质效。认真落实市委深改委的部署安排和市委改革办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定位,继续统筹协调推进专项小组各项工作。聚焦堵点卡点问题,积极谋划2024年民主与法制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有计划分梯次推进“三个一批”重大改革项目,努力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改革成果。持续加强对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调度,加强对区县民主与法制改革工作的联系指导,抓好改革创新奖、最佳实践案例推选日常准备工作,进一步激发本领域相关单位的主动性、创造性;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改革需求梳理、典型案例培育、改革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着力提升专项小组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抓好立法计划编制实施。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立法期盼,科学编制2024年立法计划,并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推进法规项目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紧密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市委“一号工程”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等川渝协同立法项目,研究谋划储备新一批协同立法项目。聚焦市委“三攻坚一盘活”重点改革任务有序实施,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工业设计振兴条例、开发区条例、招标投标条例等重点审议项目的制定修改论证工作,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条例、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为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瓶颈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坚持立法为民,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矛盾焦点问题和民生堵点问题,加快推进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停车管理条例、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等立法步伐,提前介入养老服务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立法调研,及时回应各方关切。适时启动2025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统筹做好立法项目申报、沟通论证、提请常委会党组研究等各项工作。

四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优化完善法制两委办公会制度,定期研究立法、监督、改革等重点工作事项。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选点布局。通过业务培训、邀请参加立法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联系指导,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水平。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功能定位、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经费配套、流程规范、工作开展等方面持续提升,不断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整体功效。探索智慧立法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立项、起草、调研、论证、意见建议征集、修改、评估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对区县人大监察法制委工作指导,举办全市区县人大监察法制委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整体提升立法、监督、改革等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持续推动影响和制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有序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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