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2023年12月6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农委依法履职第一年。一年来,市六届人大农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江十年禁渔、种业振兴、动物防疫等重点,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全年召开全委会3次,完成立法任务2项,开展监督工作3项(执法检查1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项,跟踪督办1项),开展工作调研8项,督办代表建议3件(含协助督办2件),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委员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委员会工作。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人大职能谋划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务实举措。
(二)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委员会三位领导同志在参加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工作的同时,指导支部“不松劲、不减量,不变形”,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是深入学习研讨,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必读及选读教材,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主题教育期间,组织集体学习8次,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4次,开展主题研讨5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主题调研。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开展种业基地建设情况调研,全面了解我市种业基地建设管理总体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思路,规范基地管理等意见建议。三是检视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成果。认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查找出20项具体问题,逐一动态完善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明晰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应用整改成效、固化整改机制。
(三)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策划开展“四个一”(春天“播一粒种子”、夏天“走一遍种业基地”、秋天“收一季粮食”、冬天“讲一次收获”)系列党建活动。组织开展“重走红军路,感悟新精神”主题党日活动,依托红色教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机关活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今年,支部两名同志还分别到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和乡村振兴一线蹲苗历练,一名同志获评重庆市乡村振兴优秀个人。
二、修立良法保善治,努力推进涉农法治建设
委员会以建立更完备的地方涉农法规体系为目标,围绕中央部署、市委决策和“三农”需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科学谋划年度及五年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
(一)主动参与《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函告要求,委员会针对《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中“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的规定,与市水利局反复沟通,开展研究论证,主动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的相关内容。条例修正草案于3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积极推动《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工作。常委会将修订《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委员会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立法调研和文本修改等工作,同有关部门多次会商研究;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赴动物饲养场、屠宰场、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和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等开展实地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履行动物产地检疫职责的基层机构等立法中争议较大的难点问题,重点进行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3条审议意见。9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三)积极支持常委会做好五年立法规划涉农部分的编制工作。委员会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坚持急需先行、突出务实管用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建议常委会将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列为届内审议项目,将制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重庆市种子管理条例》《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列为届内调研项目。
三、围绕中心履职责,依法开展监督彰显实效
委员会坚持以解决“三农”突出问题为导向,瞄准监督靶向,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开展执法检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开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决定》执法检查是常委会2023年重点监督工作。组建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听取15个市级部门情况汇报,赴5个区县实地检查,委托10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面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监管效能等方面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制保障,加强探索改革等建议。执法检查报告经7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8月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听取专项报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委员会组织了工作调研,先后赴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等7个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片区调研座谈会和市级部门座谈会,收集汇总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个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告认为,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薄弱、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后劲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议政府要以“四千行动”为抓手,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整体提升脱贫地区发展水平。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真实可靠、数据翔实的参考依据。
(三)依法跟踪监督持续助力种业振兴。2022年,常委会关于我市现代种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后,委员会多次跟踪督促,认真审查市政府研究处理报告,从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增强育种创新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此外,委员会对4件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配合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开展了涉及信用惩戒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
四、聚焦聚力高质量,调研献策推动解决问题
委员会聚焦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重庆的落地推动、中央和市委一号文件、市委“一号工程”等重要内容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基础性调研,创新调研方式、汇聚调研力量、转化调研成果。
(一)全覆盖分区域开展专题调研。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结合市域内“三农”优势特色,分4个区域、确定不同主题开展专题调研。4月至9月,分别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产业振兴”“助推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和“打造都市现代农业升级版”为主题,在渝东南、渝东北、渝西和主城片区开展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调研结束后,委员会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围绕强化宏观政策支撑、优化特色产业布局、细化改革路径支撑三方面的10条工作建议转送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二)协同国家信息中心开展我市农业数字化问题调研。农业数字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月,委员会协同国家信息中心赴市农科院、梁平区、荣昌区等地开展农业数字化问题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市的实践探索为农业数字化提供了试点示范,探索了农业数字化支撑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庆路径”。但全市农业数字化转型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效率低、应用散、设施弱等问题。提出了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农业数字化基础建设等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农方面中期实施情况的调研。为配合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委员会牵头组建涉农规划评估调研小组,全面了解涉农规划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完成推进情况。调研了解到,两年多来,涉农各项规划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过半”,但也有个别指标未达到中期规划目标、少数任务和项目建设进展偏慢。建议要与时俱进贯彻落实市委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更加聚焦和突出重点工作,集中全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面对当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投入不足、标准不高、建后管护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委员会于2023年11月赴四川省绵阳市和我市部分区县开展了工作调研。对促进解决重庆山地农业机械研发制造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加强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提升我市农业全程机械化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联系沟通汇民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委员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组建代表专业组,拓宽代表参与渠道,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服好务。
(一)组建市六届人大代表农业专业组。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遴选了15位熟悉“三农”工作、具有专业知识的市人大代表组成市人大农业专业代表小组。委员会始终把专业代表小组活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
(二)站稳人民立场督办重点建议。今年委员会重点督办《关于支持城口建设大巴山药谷的建议》(第0976号),协助做好《关于加快推动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落地的建议》(第0316号)和《关于支持石柱现代水网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第1030号)重点督办建议有关工作。督办过程中,委员会积极联系承办部门,细化办理要求,研究办理方案,督促办理进度,要求承办单位对应办、能办的事项作出承诺,有关承诺事项正有序推进落实。
(三)发挥属地优势积极开展活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畜牧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山区库区强县富民金融创新示范建设等内容在本行业本领域牵头开展代表活动,主动承办委员会工作调研4次、片区座谈会以及全委会会议3次。委员会还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20余名代表先后参与了动物防疫立法、片区调研座谈会等活动,委员会领导“两联一述”联系的3名江津区基层市人大代表还参加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调研。
六、坚持不懈抓建设,内畅外联提升工作效能
委员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巩固、提升自身水平。
(一)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修订《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办法》,并立足实际更名为《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了委员会工作原则和职责,健全了工作机制,更加突出制度化和规范性。开好委员会全体会议,加强对组成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审议能力。
(二)密切与全国人大农委及兄弟省市涉农专工委的联系。6月15日,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委员会赴全国人大农委汇报工作,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超良听取汇报并肯定了委员会工作成绩,提出全国人大农委将加强同重庆市人大农委的联系,丰富和拓展地方人大的实践特色,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委员会还接待了3批外省人大涉农专工委在渝考察工作。
(三)加强同对口联系部门的协作。5月初,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委员会工作情况,听取了各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及对委员会工作意见建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对口联系部门之间的联系,凝聚共识加强支持,共同做好我市“三农”工作。一年来,各对口联系部门向委员会函送涉农文件五百余件,委员会受邀参加活动4次。
总结回顾全年工作,新一届委员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战略定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年度及五年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理论学习、立法质量、问题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委员会将在来年工作中切实加强和改进。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市人大农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常委会党组关于“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持续落实支部整改方案,重点督促“种业基地建设”调研成果转化,按照“近期见效果、中期有变化、长期可持续”整改目标,推动重大建设项目谋划、运维经费保障、国家区域性生猪(重庆荣昌)种业创新基地建设等问题整改。
二、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一)制定《重庆市供销合作条例》。当前,我市供销合作经济法律地位不够明确,供销合作社职责任务不够清晰,亟待立法规范,委员会建议将制定《重庆市供销合作条例》列为常委会2024年立法审议项目,由委员会自主立法提出议案,力争通过法治推动供销合作更好服务“三农”。
(二)做好我市部分涉农法规的修改和废止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经对我市涉及行政复议的涉农法规进行清理,拟修正《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同时,有关部门提出废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的建议,我委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论证,配合做好法规修改和废止工作。
(三)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目前,有关上位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建议将该立法项目列为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委员会将密切关注上位法的立法动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条例的修订思路、主要内容等,积极推动条例修订工作,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四)制定《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我市过境水资源较为丰富,但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异大,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并存。委员会将以问题导向,按照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法规的调研论证工作,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认真开展监督和调研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工作。2023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为有效监督政策实施效果,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开工建设已逾两年,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水安全保障,为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进展情况的工作汇报。
(二)做好常委会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为了全方位了解《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委员会建议常委会以村镇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护,以及水质管理等内容为重点,采用上下联动的方式,对《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委员会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三)跟踪监督工作。按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要求,委员会将主动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四)川渝合作开展涉农专项工作。新时期的川渝农业,在西部乃至全国农业版图中处于战略大后方“压舱石”和“稳定器”的重要地位,委员会拟重点围绕种业振兴、农田保护、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粮食生产储备和畜禽产品供应等内容,充分利用立法、监督和调研等手段,与四川人大农委协同,分年度分专题持续推动“川渝粮仓”建设。
(五)持续开展好区域调研工作。委员会拟继续全覆盖分区域开展调研,拟围绕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组织跨区域调研,深化工作交流、汇聚集体智慧。同时,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气象高质量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等开展调研,助推相关工作。
四、做好服务代表工作
按照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代表议案的相关工作,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及督办工作。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
五、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提升支部党建水平,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有机结合,“走出去”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农委的工作指导,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市级部门、区县人大涉农专(工)委的工作联系;“请进来”积极邀请国家有关机构、“三农”专家学者、市级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乡村发展“带头人”等来委讲政策、传经验、说专业,全面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