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为推动《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忠县落地落实,以法治化手段规范养犬行为,以实际行动“除险固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忠县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0月在全市率先启动《条例》执法检查。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强化使命担当,率先启动执法检查。忠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一是敏感捕捉热点问题。自2023年上半年起,全国各地犬只伤人事件频繁在网络上传播,成为社会热点,众多网民参与留言讨论,充分体现民众对犬只伤人的担忧。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捕捉民众对规范养犬的关注与期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收集掌握相关信息。2023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到县级有关部门调研《条例》实施情况,了解相关信息。忠县犬只饲养总数30000余只,重点管理区域(城区)1200余只;2023年1—9月,相关部门共收到群众涉犬投诉412起,涉犬安全隐患、犬吠扰民及犬粪污染环境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文明规范养犬的期望日益强烈。三是及时增补监督项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3年10月下旬,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增补纳入常委会2023年工作任务,并于2023年11月上旬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得到广大群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二、优化工作流程,执法检查高效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精细化推进执法检查各环节、全过程,保证执法检查工作优质高效推进。一是精细研读做足功课。2023年10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成员与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执法人员、专业律师等,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细研读《条例》全文,帮助工作人员吃准吃透相关精神与法规要求,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开展。2023年12月21日,召集工作人员学习领会袁家军书记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助推条例落实的批示精神和全市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执法检查的思想认识。二是精心调研广纳民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集纳民意民智。2023年11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分5个小组到全县20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5个村(居)委、30个小区楼院、6家宠物医院、3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犬只交易市场,深入调查了解养犬登记管理、犬只免疫、违法养犬处罚等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召开座谈会20余场,收集来自相关部门机构、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563条,理清全县养犬管理工作现状。同时,联合辖区网络媒体,在忠州新闻网、忠州之家APP设置“文明养犬大家议”“文明养犬,人人有责”互动栏目,向网民宣传养犬管理条例、养犬行为规范及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引导网民广泛关注养犬管理工作,为规范养犬管理建言献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把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实时通过网络媒体公布,接受群众与媒体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精准审议问诊把脉。2023年12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袁家军书记关于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的批示精神、全市执法检查的安排部署进行了再学习再传达,动员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全市执法检查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监督促改的工作合力,为执法检查工作再传压力再添动力。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次数、提出的意见建议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大家围绕养犬管理协作联动机制、执法责任落实、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和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表达了民意诉求、贡献了人大智慧。
三、深化以督促改,执法检查成效初显。为通过执法检查实现以督促改,写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县人大常委会聚力“三个坚持”,努力实现监督成效最大化。一是坚持清单式审议。按照“清单式审议、清零式整改,用调研推动、以审议促动”的“两清+两动”审议监督模式,在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围绕宣传教育、协同联动、执法工作、能力水平四个方面共梳理出15个大项的审议问题清单,并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情况补充完善后,连同审议意见一并提交县政府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闭环式监督。要求审议意见交办3个月内,县政府研究办理问题清单的整改完成率需达80%以上,县人大常委会才会听取和审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并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和满意度测评,最终达到“清零式”整改,构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的监督闭环,实现监督质效最大化。三是坚持跟踪式促改。针对执法检查中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跟踪督促县政府及时解决。如相关部门反映最强烈的工作经费不足问题,在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促下,2024年1月2日,县政府已划拨资金作为全县养犬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为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