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完善评议工作机制 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16年以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每年开展一次专项工作评议。近三年先后评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水污染防治、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工作,通过不断规范评议程序、完善评议机制,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监督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经验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评议前,深入开展调研。一是细分专题调研。评议主题确立后,精心设置调研子专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各专工委室组建相应调研小组,分专题、分区域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活动主要集中在评议会前的两个月,原则上在此期间各专工委室不开展其他议题调研,以便集中精力做好评议准备。如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前,6个调研小组围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保督查涉及水环境整改等6项子专题,深入43家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开展实地调研,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二是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在专项工作评议动员部署会上,从市县两级邀请专家详细解读相关法律制度、焦点问题,对评议内容、方式、步骤等提出专业性建议。根据评议议题拟定专业人士名单,要求各调研小组至少邀请1名专业人士全程参加调研活动,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近三年先后邀请156人次专业人士参与调研,有效提升评议工作专业化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网络问卷、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当即能办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核实后,提出问题整改建议单,交办给整改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处理。近三年先后印发整改建议单63份,整改效果较好。调研结束后,各调研小组以“子报告+问题清单”形式,全面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评议时,坚持高质高效。一是规范评议程序。首先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分组审议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其次,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审议情况,将专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审议中不清楚、不明白、不满意的事项纳入评议内容。再次,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项工作评议会,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二是拓展评议主体。除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外,还邀请来自基层一线、非人大代表的普通市民代表共同参加评议。如在评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时,邀请乡村医生、社区居民等市民代表5名;评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邀请退休教师、街道社区干部等市民代表4名。针对评议主体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逐一解答,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改进评议意见形成机制。将评议意见的形成方式由“会前印发意见草案,再在会上表决”修改为“会后梳理评议会上发言,结合前期调研掌握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再印发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将整改时限由3个月调整为2至8个月,以便促真改、出实效。

评议后,持续跟踪监督。一是强调督查跟进。及时将评议意见及问题清单交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专工委室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意见落实。在督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议意见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8次,有效推动云江大道1081号污水管网缺失、白鹤社区桔苑9栋雨污管道混接、梨园社区移民联建房加装电梯等问题得到解决。二是完善测评机制。整改完成后开展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确定测评方式,既可分别对机关部门、单位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也可按主要整改意见类别、项目分项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县委及组织部门备案。如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时,逐一对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12个部门进行测评,满意度最高的为92.7%、最低的为47.5%,满意度排名倒数30%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整改情况报告;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将选项设置为“通过”“持续跟进”“不通过”三项,8大类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测评结果中,“通过”5项,“持续跟进”3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及时总结普通市民参与评议的经验做法,制定《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公民代表参与审议专项工作的制度(试行)》,规定在开展议题监督时,专工委室原则上至少邀请1名不是人大代表的市民代表全过程参与,并推荐其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参与审议(评议、询问)相关议题,提出问题或者建议,相关做法被中国人大网报道。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