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36号
(2024年5月30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曹世海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程晓东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蒲金军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杜抗洪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中宜、何庆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贾毅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雁苗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
朱学元、王峰、陈韵莲、易鑫志、郑亚琴、刘鑫、冯志、万勇、王俊杰、梁婧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谭祥文、袁流东、段敬杨、吴倩、刘晓晓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宋飞、陈书敏、张小林、何娟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张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
徐建磊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张帅、杨金强、吴高锋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二、免去
阚吉林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骆勇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虹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又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颜菲、万红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昔原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程晓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唤忠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平、余勇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雁苗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智勇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康炜、余彦龙、刘家秀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抗洪的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员职务;
古卫爽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秦志松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谭祥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温小天、张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