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3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迭代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并将“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全面加强目标任务闭环管控,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范例。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长江大保护、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心城区污水溢流、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作出具体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分解落实2023年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5738项,形成“一个区县一张任务清单”,加强调度督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为“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5天,连续6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土壤、辐射、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三是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持续深化。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市和区县两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层层传导压力,从严盯办落实。完成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2018—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4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3个,其余问题正按时序整改落实。
(二)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新成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统筹安排资金4614万元,支持绿色技改项目31个。实施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3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超50万辆、同比增长30.3%。推动电子行业向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集群迈进,笔记本电脑产量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手机产量同比增长18.1%。加快建设先进材料产业集群,2023年全产业集群产值同比增长8.8%。二是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新成效。加快实施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和“疆电入渝”工程,大力推动市内清洁能源发展,持续推动川渝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建设。2023年风电装机容量205.53万千瓦,同比增长13.2%;光伏装机容量160.89万千瓦,同比增长132.3%;天然气产量168.8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5%。三是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新成效。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重庆市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行动方案》,2023年铁路运输货量1937.4万吨,同比增长6.0%;港口货物吞吐量2.2亿吨,同比增长8.2%;铁水联运量2613.9万吨,同比增长8.1%。四是“双碳”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我市碳排放强度统计核算和趋势预测机制,扎实推动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改革,扩容碳市场主体,优化配额分配方式。建好用活“碳惠通”平台,持续推动生态价值转化。重庆“碳惠通”核证减排量累计成交398.43万吨,碳市场累计成交4753万吨。
(三)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一是有力整治群众高度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年底,“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归集管控6.3万余个问题,总体整改率达98%。用好12345、12369等热线平台,办理群众环境投诉、举报、信访等问题4.7万余件,投诉交办率和及时回复率达100%。结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建立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持续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完成42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问题整治,探索建立垫江、忠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动考核机制,妥善解决跨区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强化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印发23条跨区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99.4公里、老旧病害管网修复333.1公里,“三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3%,南溪河摇金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三是大气污染防治更具针对性。加强露天秸秆焚烧问题现场检查,充分利用高空瞭望设施强化问题预警,处置突出问题3500余次。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全市淘汰老旧车辆10.5万辆,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超2700辆。四是噪声污染治理效果显现。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噪声问题专项治理,“飙车炸街”、违法鸣笛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轨道交通5号线和环线部分路段降噪措施有力落实;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巡查执法,整治突出问题3000余个,截至2023年年底,噪声污染投诉同比下降8.8%。五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治理率、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85.9%、100%、51%,累计完成8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市农膜回收率达94.1%。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力度,完成24块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提供修复后净地面积2260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一是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快完善。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工作,建筑垃圾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深化。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川渝累计签订落实生态环保合作协议120余项,推动23项年度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标准编制规范,编制完成玻璃、陶瓷、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川渝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毗邻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生态环境投融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绿色贷款余额达6600亿元。全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497个,意向融资金额达4073亿元。积极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抵质押融资,质押配额超30万吨、贷款合同金额近5亿元(部分为补充质押物),排污权抵质押融资、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融资均超过1亿元。四是执法与服务更加协调。坚持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市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达3056家,依法对226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实施行政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精准指导约4000家企业及时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五是生态环境科研支撑更加有力。扎实推进重庆市绿色智能环保技术与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积极筹建“科技创新减污降碳与绿色智能装备制造产学研中心城”,全市现有生态环境领域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80余个,全国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会议在渝召开。六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逐步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任务有序落实,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不断完善,累计完成10个区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在大巴山、金佛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设红外监测设备1000余台、建设电子界桩600余个,进一步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日常监测保护。七是生态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水平推进美丽重庆建设”专题理论宣讲活动70场。召开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2023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等新闻发布会8场。推动《人民日报》刊发《重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通过央广网、中国环境报、重庆日报、重庆卫视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报道共计4万余篇。举办“美丽重庆”宣传进校园、守护生物多样性、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等活动,广泛凝聚美丽重庆建设共识。“美丽重庆”融媒体矩阵上线成势,新媒体宣传迈上新台阶。
(五)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一是“无废城市”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培训会等,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格局。推动各区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搭建高效的合作管理平台。各区县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并印发实施方案。二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力有效。印发《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静脉产业园规划方案》等,统筹生活垃圾焚烧等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实现从“多头规划”到“一图统筹”转变。全市建成3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规模达370万台/年。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市级绿色工厂330家、绿色园区28家,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113家、绿色园区12家、绿色设计产品60种、绿色供应链17条。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发展,培育18家企业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建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170个、再生资源产业园和交易市场各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7800余个。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常态化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2023年全市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728万吨,其中焚烧处理量占比88%、较2022年提高11个百分点。三是全民共建惠民有感。建设渝中区黄沙溪、北碚区新时代生态文明实践中心、市自然博物馆等“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基地。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及评估指南和细则,将垃圾分类作为“无废小区”“无废酒店”“无废公园”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累计建设24类1500余个“无废城市细胞”,覆盖衣食住行各领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加快出台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的行动方案,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闭环管控,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着力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更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范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和数字化管理,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建设一批美丽幸福河湖,推动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稳定改善空气质量。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全域“无废城市”全国领先示范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行动,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
二是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细化推动山区库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聚力开展美丽重庆建设试点示范,严控环境风险,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事故发生,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是聚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推进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打造重点领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创新亮点示范,高效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发展壮大重庆碳市场,建好用活“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完善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四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共治智治,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完善“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等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促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强化数字生态环保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