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

推进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姜国杰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川渝高竹新区(以下简称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竹新区基本情况

(一)国家战略赋能新使命。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赋予成渝地区新的历史使命。2021年10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川渝合作示范区,推动建设广安—渝北等一批跨省市毗邻地区产业合作园区”,为高竹新区发展及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重庆带来重大战略机遇。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调研时强调,“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庆、四川两地要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发展能级,共同唱好新时代西部‘双城记’”,为两地继续紧密合作、协同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二)川渝两地相向谋发展。重庆、四川两地牢固树立“川渝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大力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2020年12月,两省市政府批复设立川渝高竹新区,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共建新区。川渝两地广泛凝聚合力,强化省市级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两省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川渝高竹新区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切实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

(三)省域边缘崛起新沃土。高竹新区由渝北区茨竹镇、大湾镇和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坛同镇部分区域组成,规划面积262平方公里,现有户籍人口18.3万人,建成区面积6.5平方公里。在合作共建上,高竹新区构建“领导小组+管委会+国有公司”机制,搭建以渝北区、广安市党委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高竹新区重大决策。设立党工委负责党的建设,共建管委会负责政务服务,共同出资组建高竹开发集团公司,市场化运营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目前,高竹新区经济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地区生产总值稳步提高,省域“边缘”正逐渐转变为发展“沃土”。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税费政策协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高竹新区设立以来,川渝两地协力推动税费政策协同,积极探索跨省市区域合作税费征管服务模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目前,高竹新区税费征管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2219户纳税人、10.7万缴费人的税费服务,2023年组织税费收入超7.7亿元(包括全口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社保缴费等,不含广安部分土地收入)。一是推进政策执行标准化。建立“川渝两省市税务机关+高竹新区税务所直联”工作机制,共同出台《关于统一川渝高竹新区税费政策和征管举措有关差异执行口径的通知》等文件,为高竹新区探索推进税费政策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高竹新区率先试点《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大类62项税收违法行为的159种执法情形开展验证,推动将《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至西南五省。统一税费政策执行标准,在高竹新区范围内,按照执行标准就低原则,统一车船税适用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政策,统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预征管理,统一高竹新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范围等10类32项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执行口径,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方面统一按国家授权上限执行。目前,川渝两省市累计梳理高竹新区税费政策实质性差异125项,已完成76项税费政策口径统一(详见附件1),复制推广至川渝毗邻地区31个市(区)、县,并逐步在川渝两省市进一步推开,形成面上效应。二是推进税费征管一体化。同频完善征管方式,搭建专线畅通川渝税务内外网,首创一体化办公新模式。整合川渝两地税源信息,“拉网式”排查高竹新区企业税务登记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台账,为推动两地税费政策一体化夯实数据基础。协同开展风险管理,完善“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纳税信用联合惩戒,整合纳税信用数据1184条。精准管理高竹新区建筑业纳税人,编写风险应对案例5个,搭建风险模型15个,为制定《建筑业税费行业管理指引》提供参考。全面推广首创经验,在高竹新区建成全国第一个实体化运行的跨省税费征管服务中心,实现高竹新区税务工作的组织、征管、执法、服务、监管、事务一体化。高竹新区开出的首张增值税发票存根入选党的二十大主题成就展并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三是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开辟惠企便民新通道,联合制定川渝两地“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推进川渝办税便利化。设立全国首个川渝两地社保非税业务“一窗通办”窗口,平均办税时长从3小时压缩至10分钟。开通全国首条跨省纳税服务12366咨询专线,累计解答政策咨询超3万件。精准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编制《川渝地区涉税费事项办税服务指南》,建立两地税费政策统一“知识库”,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实现“政策找人”。联合举办数字化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川渝税法云播”等直播活动85场,开展“川渝税收营商环境体验师”系列活动,获一致好评。协同处置税费矛盾争议,合力共建高竹新区“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成立跨部门税费争议调解委员会,探索“简单争议团队主办、复杂纠纷联席商议”工作模式,累计化解矛盾争议20起,矛盾化解率100%。创新推出跨省电子缴税,打通川渝两地“财税库银”联网通道,使跨省纳税由原来的5个环节、耗时3至5天,变为在线一键缴税、税款当日入库。依托“川渝通办”,实现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纳税信用级别资质异地共认,进一步优化两地营商环境。

(二)财税利益共享,开放合作走深走实。一是建立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川渝两地共同探索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签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框架协议》《支持高竹新区发展财政政策框架协议》,提出按照“一事一议、平等协商、公平公正、互利共赢”原则,合理划分总部经济、园区共建、飞地经济等跨区域合作项目产生的财税利益,明确“存量收益由原行政辖区各自分享、增量收益五五分成”的利益分享原则,在财税分享机制上实现突破,切实把“两面管”的体制优势转化为“两边强”的成效叠加。二是设立过渡期财税扶持政策。当前高竹新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收入规模较小、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川渝两地加大扶持力度,渝北区、广安市联合印发《川渝高竹新区存量锁定及过渡期运行管理方案》,约定在2021—2030年期间,收入增量全部返还高竹新区。渝北区、邻水县在高竹新区范围内的税费和土地出让等收入仍按原渠道征收和解缴入库,同口径扣除原高滩园区存量102户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后,全部返还给高竹新区。截至目前,渝北区、广安市两地已安排产业发展补助资金9亿元(主要是返还2021—2022年的税费和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竹新区建设发展。

(三)成本投入共担,发展成果共创共享。一是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推动高竹新区实现跨行政区协同投入,按照“权责对等、成本共担”原则建立年度对等金额预算的共保机制,支持高竹新区成立管委会、组建平台公司,在园区建设运营、项目投入上实现成本共担。高竹新区成立以来,渝北区、广安市共对等投入8.4亿元支持高竹新区发展,包括高竹开发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7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亿元、高竹新区日常运行经费0.3亿元,为高竹新区建设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川渝两地按照“成本就低不就高、政策就高不就低”原则,在支持高竹新区发展主导产业、强化用地用能保障、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出台若干政策。重庆市财政加大对高竹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总计下达渝北区区域协同发展转移支付约1亿元,由渝北区统筹用于高竹新区开发建设和区域产业发展。渝北区、广安市两地在安排产业发展补助资金9亿元的基础上,还安排专项资金0.6亿元,用于支持高竹新区交通建设和工业发展等。三是均等举借政府债务。按照“项目属地为主、额度大体均等”的原则,高竹新区申请发行的债券项目分别由渝北区、广安市进行申报。截至目前,四川省已累计入库涉及高竹新区的专项债项目10个,申报发行总额42.4亿元,已发行到位12.4亿元,有力缓解了高竹新区建设资金压力。我市待征地工作完成后,将陆续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加快标准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并同步申报政府专项债项目,逐步实现政府债务举借额度大体均等。

(四)汇聚政策合力,惠民强企落地见效。聚焦财税政策与金融、公共服务等政策协同,推进高竹新区公共资源政策体系对接、标准统一,支持公共服务范围与行政区范围适度分离,推动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一是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跨省展业。加强银企对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8家银行机构获批在高竹新区设立支行,为高竹新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支持。二是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川渝通办”。按照“办事不出高竹新区”原则,全面推行“川渝通办”“一站通办、一网通办”,跨省域联合组建警务服务、法律服务、检察服务、法庭以及公积金、社保等服务机构。川渝首个跨省域“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公积金服务实体专区、医疗服务共同体投入运营,有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惠企。

总体来看,财税政策协同为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一是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2023年高竹新区全口径税收收入实现2.2亿元、同比增长62.1%,地方级税收收入实现1.5亿元、同比增长41.7%;地方级非税收入实现9.6亿元(含土地出让收入9.2亿元),同比增长172%。二是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快。2023年,高竹新区产业创新中心等15个项目建成投用,宏辰科扬等13个项目竣工投产,高竹新区实现工业产值60亿元,获批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三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平稳增长。2020—2023年,高竹新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30.9亿元增长至42.7亿元,年均增长率11.4%。截至2024年4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52亿元。四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成功签约爱众低碳汽车荟等重大项目54个、协议引资361亿元。高竹新区现有入驻企业205户,投产89户,规上企业48户,80%的企业来自重庆,90%的企业为重庆配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费政策协同还需深化。目前,在高竹新区内尚未执行统一口径的税费政策49项(详见附件2)、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详见附件3),需持续关注、推动落实。一是需国家层面研究的税费政策1项,主要为个人住房房产税。2011年重庆市、上海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而四川省暂未纳入改革试点。二是需两省市人大研究的税费政策8项,包括环境保护税1项、耕地占用税1项和资源税6项。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税额标准不同,资源税税收优惠、征收适用税目和税率存在差异。三是需两省市政府共同研究的税费政策15项,包括个人所得税2项、房产税2项、城镇土地使用税3项、水资源税1项,以及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普通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7项。四是需两省市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出台的税费政策25项,包括社保和医保9项、税务部门5项,发展改革、财政及其他部门11项。其中,社保和医保方面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等政策差异,税务方面主要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差异,需发展改革、财政及其他部门协商讨论解决的主要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破产涉税处理等政策差异。五是需两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法院共同推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包括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法院、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共11个收费项目。

(二)专项债券发行还需加力。一是储备项目不够成熟。专项债券发行以项目为支撑,专项债券项目必须是符合规定投向领域的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项目收益能够覆盖专项债券本息,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审核通过。目前高竹新区重庆板块项目规划未审批,无法办理立项、用地预审等手续,暂时没有前期手续完备的成熟项目。二是发行机制有待完善。按照《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和文件规定,政府债务实行属地管理和限额管理,政府债务限额由国务院直接下达各省区市,目前中央尚不支持下达跨区域限额。同时,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权属、偿债责任应与举债主体相对应,还本付息来源应是对应项目收益,为此还存在还本付息责任的分担问题。

(三)土地出让进度较慢。高竹新区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来自四川板块,重庆板块土地出让进度慢、收入少。重庆板块土地出让进度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大部分土地尚未达到出让条件。受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极端高温旱情、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报征等影响,重庆板块于今年3月才获批国有建设用地1316亩,有关部门正在启动征地拆迁工作。二是房地产市场行情影响。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深度调整期,企业拿地相对谨慎,仍需努力提高市场预期。三是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由于四川板块前期已初步建成广安高滩园区,具备产业集聚条件,企业倾向于选择落地四川板块。虽然目前高竹新区已入驻企业80%来自重庆,但重庆企业均选择在四川板块落地项目。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税费政策协同。一是全力推动协同。开展税费政策协同专题调研,对需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协同解决的税费政策,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相关税费政策协同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按照“政策从优、程序从简、税负从轻”的原则,分析研究税费政策具体差异和标准统一路径,在地方税权范围内,全力推动税收政策协同。二是保留合理差异。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种协同统一与现行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如耕地占用税下调税额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立法宗旨不符,环保税、资源税由于两地资源禀赋不同,环境承载力不一致,可保留合理差异,待时机成熟后进一步研究论证,推动政策协同。

(二)继续深化财税利益分享。一是强化川渝两地部门协同,进一步强化川渝两地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不断健全完善财税分享总体框架,结合高竹新区实际发展情况,纵深推进税收利益分享,形成互利共赢、成果共享的发展格局。二是完善税收分享机制,优化财政资金调度,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运转,及时准确结算相关费用,加快税收收入分享兑现,提升高竹新区自我积累能力和造血机能,营造高竹新区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持续支持高竹新区建设发展。聚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高竹新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支持专项债券发行,加强专项债券申报指导,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高竹新区项目储备、策划、入库等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提高高竹新区债券发行效率。优先保障新增债券项目,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总量,在风险可控且项目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对高竹新区予以优先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跨区域项目,根据双方支出责任予以积极支持,保障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高竹新区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助力高竹新区补短板扬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整体跃升。

(四)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一是加快土地报征进度。按照“谋划筹备一批、组件报批一批、动工实施一批”的思路,滚动推进高竹新区土地报征工作,在高竹新区规划及重点项目用地指标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高竹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要素加快聚集,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早日实现土地出让。三是及时兑现土地收入。待高竹新区重庆板块土地出让收入缴库后,按政策及时安排兑现,支持高竹新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五)大力争取中央政策支持。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项行动”任务,参照雄安、海南、粤港澳、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财税支持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出台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主动对接财政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方面,争取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和债券资金等支持,推动高竹新区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家支持“大盘子”。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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