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川剧讲好巴蜀文化故事
用川剧讲好巴蜀文化故事
川渝两地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将于9月1日起同步施行

 

“《醉人的川剧》听说很好看哟!”近期,重庆市川剧院的沉浸式城市旅游驻场演出《醉人的川剧》,吸引了一大波川剧粉。8月底,川剧《江姐》将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大剧场连演两场,为首都观众带来一场川剧艺术盛宴……

“川剧越来越火,一些经典剧目被观众熟知,这让我们更有信心去培养更多川剧创作、表演青年领军人才。”重庆艺术学校校长黄生平说,正因为越来越多人关注川剧、喜爱川剧,该校今年联手重庆市川剧院开设重庆成为直辖市之后的第二届川剧学员班。

这批包括演员、帮腔、琴师等专业在内的50名2024届学员,会在9月进入学校迎来他们新的学习生涯。

与此同时,川渝两地人大为保护传承发展川剧而制定的《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也将于9月1日起同步施行。

作为川渝协同立法项目,川剧保护传承立法是全国文化领域开展跨省协同立法的首次探索,开创了省级层面对同一门类且共有的文化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先例。

“尽管川剧保护传承仍面临挑战,但我们相信,立法之后川剧会发展得越来越好。”黄生平满怀期待地说。

 

回应民声

我对川剧说的心里话

纳入了保护传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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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娟和小学员们

8月7日下午两点,位于磁器口后街的戏韵国潮馆内,正在演出该馆经典原创剧目《三峡情》。台上演员一颦一笑婉转动人,台下观众沉浸其中,不时鼓掌喝彩。随后上演的《俏花旦》《皮金滚灯》等川剧节目,或是唯美动人、或是让人捧腹大笑,也展示着川剧的无穷魅力。

作为巴渝文化典型代表,磁器口算得上是体验“国风”精神、“国潮”情怀的好去处。戏韵国潮馆就开在磁器口后街的吊脚楼广场内,建筑、装饰古韵十足。在这里,人均消费30元左右,便可喝一碗盖碗茶、看一场川剧。

作为戏韵国潮馆的总导演,孙娟总是“姗姗来迟”。

她解释说,除了国潮馆白天的六七场川剧演出,她还在线上平台开设个人直播,通常从晚上八点到凌晨才结束。此外,孙娟还是沙坪坝区文化馆的川剧公益课程老师,每年她都会教授五六十名孩子。

提到7月31日通过的《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略显疲惫的孙娟顿时来了精神。

“作为重庆为数不多的民营川剧馆,能够为川剧立法提建议,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孙娟说,在开展川剧立法调研的时候,她两次参与意见征集。看到自己的想法和建议被采纳,她十分高兴。

“川剧不该是被束之高阁的艺术,而是呈现它作为地方剧独有的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和喜爱。因此,我提出了增加培训、普及和扶持民营川剧馆的建议,这在《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完全展现了出来。”孙娟笑着说。

据了解,在整个立法过程中,为了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四川省发挥定点联系县、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重庆市开展网络征求意见,体现民主立法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

对征集到的关于培养观众群体、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等问题,条例也作出了回应:提出了川剧进校园、强化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推动川剧与旅游深度融合等举措。

而就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诸如政府对川剧保护传承的保障力度问题,两地条例均进行了回应,明确了制定川剧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方案等具体措施。

众多心声得到回应,无疑给了像孙娟一样的川剧从业者更多信心,给了川剧发烧友更多期待。

“希望能让川剧这一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也希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川剧、学习川剧、传承川剧。”孙娟说,只要年轻人愿意学习川剧,愿意把这一地方特色传承下去,她也会毫无保留继续为川剧发光发热,力争创作出更多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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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记者 廖灿勇 摄

 

协同共护

川渝条例各有特色

共性问题规定一致

川剧作为川渝地区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传统文化,对其保护、传承、利用成为了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一环。

早在2021年,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着手开展川剧保护传承立法前期调研工作;2022年,结合编制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再一次赴部分区县进一步开展立法论证。

推动川剧保护传承立法,是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川渝两地同向发力、携手共进。

2023年,川渝两省市新一届人大教科文卫委产生后,立即在成都市召开工作座谈会,共同谋划协同推进工作。双方先后签署《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推进2024年度工作合作备忘录》,把川剧协同立法作为重点内容,并组织开展互访调研6次。

在川渝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联席会议上,两次把协同推进川剧保护传承立法事项作专题研究,决定把川剧保护传承立法纳入2024年度协同立法项目,同步开展调研、同步起草法规、同步开展审议,年内同步出台。

两地人大还召开座谈会,就法规名称、审议时间、体例结构、法规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关于川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备忘录》;先后在重庆市、四川省组织两省市司法部门、文化旅游部门以及相关实务专家、立法专家召开2次专题改稿会,对照两省市法规草案文本,逐条逐项开展讨论。

2024年5月27日,《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首次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5月28日,《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随后,两地人大常委会再次协同开展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川剧从业人员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更好保护传承川剧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川剧基层院团濒临消亡、人才青黄不接、市场萎缩、生态链断裂、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在立法调研中,这些问题频频从川渝两地的川剧院团、川剧从业人员口中道出。

“川剧保护传承立法不要搞‘大块头’,不要追求完备的体例结构,有几条写几条,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条例草案起草之初的一次座谈会时,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

……

回顾立法过程,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人员表示,经过多番沟通,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达成共识:直面问题,从“小切口”着眼,既致力于解决共性问题,又彰显本地特色。

2024年7月31日下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

在此两天前,《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从两地表决通过的条例来看,按照“大同小异”原则,两省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立法体例一致、内容协同衔接,专门明确了川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的四大方面八项具体措施。对共性问题作出一致规定,在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文旅融合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而在院团发展、人才培养、参照执行等方面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不同条款,体现各自特色。

 

破解困局

培养更多戏苗子

守护一腔川剧情

“现在每逢节假日,我都在这里表演川剧。”大学生幕雪长相乖巧甜美,却能在戏韵国潮馆表演《皮金滚灯》时,对“刁蛮媳妇”形象拿捏到位。

高中暑假时,幕雪在国潮馆旁边的古风饰品店兼职,耳濡目染之下,开启了与川剧的亲密接触之旅。通过一次次学习和尝试,如今她也算是国潮馆的“老”演员了。

“我是学机械专业的,接触了川剧之后,我才发现它真的魅力无穷。”“小生”张奇刚来国潮馆20多天,就已参与了10多场《收青下凡》的演出。他说,他要为唤醒年轻人的“川剧基因”尽一份力。

让川剧活起来亮起来传下去,离不开新生代力量。

最近,重庆艺术学校联手重庆市川剧院开办川剧班,学员毕业后将有机会进入重庆市川剧院工作。

“今年5月以来,招生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海选,最终从450余名考生中筛选出150人参加初试。”重庆艺术学校招生办主任李峰介绍,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50名学员。

2014年,重庆市川剧院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携手招收了重庆成立直辖市以来的第一届30名川剧专业学员。经过5年的专业培训,该批学员已于2019年毕业,成为了重庆市川剧院的正式员工。

“2014届学员中有不少成为了新生代演员,在舞台上大放光彩。比如白梦迪已获得‘小梅花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戏曲表演)一等奖等多个奖项。”重庆艺术学校校长黄生平语气中难掩自豪。

“传承好川剧,人才是基础。这次招收川剧演员就是为了解决人才断代的问题,希望能为川剧传承发展事业注入新鲜血液,培养出一批具有良好基本功底的优秀人才,推动川剧艺术薪火相传。”重庆市川剧院相关人士表示。

人才是川剧发展的核心,而稳定的政策支持是剧团生存和繁荣的关键。

对于合川区艺术团副团长杨梨茗来说,她最关心的是条例中关于川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相关内容。

她表示,随着观众群体的转变和娱乐方式的多样化,传统戏曲艺术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包括川剧在内的许多地方戏种都经历了剧团解散、演出场次锐减等困境。曾经,川剧院团在运行中遇到重重困难,许多优秀的艺术人才无奈之下选择了转行。

为解决人才问题,条例提到,要在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川剧专业人才支持。这些支持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川剧事业,还能为剧团现有人才提供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那如何挖掘优秀人才?有基层院团负责人表示,条例提出的保障措施,对川剧人才的发掘和培养也有推动作用。

“在条例的推动下,我们可以更积极地与外部院校和文化机构合作,引进有潜力的年轻演员和技术人员,并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实践提升他们的艺术水平和舞台表现力。”杨梨茗说,这不仅可以提升剧团的整体实力,更是为了确保川剧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代代相传、不断创新。

此外,为破解川剧面临的市场困局,条例提到,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演出、项目资助等方式支持民营川剧艺术表演团体和群众性川剧组织健康发展。

据了解,在条例一审时,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坚持政府支持和市场发展相结合,加强各类川剧艺术表演团体的培育和发展。市人大法制委根据审议意见和调研情况,对二次审议稿作了修改,增加一条,专门对支持民营川剧艺术表演团体和群众性川剧组织发展、支持国有川剧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创新作出规定。

“通过增设这一条,解决当前川剧院团的发展窘境,推动川剧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表示。

“这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将从根本上改变川剧的生存环境,剧团能够在创作和演出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杨梨茗说。

条例还聚焦难点,强化针对性解决措施,围绕“演什么”“怎么演”问题,从剧目创作、演出交流、理论研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比如,丰富拓展川剧传播渠道,从演出交流、理论研究、展演展示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丰富川剧传播手段,从川渝合作、网络传播、文旅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
 

记者|陈敏 

见习记者|张英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2024-09-02 重庆人大 法治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