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向9家中基层法院反馈政治督察暨司法巡查意见

日期:2024年09月18日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根据市高法院党组统一部署,9月5日至12日,市高法院督察巡查组分别赴市二中法院和大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石柱、彭水等9家中、基层法院,召开会议反馈督察巡查意见。受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永利委托,市高法院院领导王中伟、李亮、莫绍勇、傅绍芬分别带队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高法院党组审议督察巡查工作意见,就整改工作作讲话部署。市一、二、三、四中法院院领导,相关区县党委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分别出席了相关法院反馈会议。

按照督察巡查工作安排,反馈采取向被督察巡查法院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和召开被督察巡查法院全院干警大会反馈相结合的方式。会上,督察巡查小组组长通报反馈情况,全面客观评价被督察巡查法院总体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被督察巡查法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抓好督察巡查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按照“地毯式”整改和“四个融入”要求,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上级整改工作安排,主动向当地党委巡察办、政法委报告整改情况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以实干实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相关中院院领导在辖区被督察巡查法院分别发言,表示完全赞成反馈意见,将积极支持配合市高法院督察巡查办、区县党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整改指导督促,认真组织辖区两级法院抓好共性问题自查整改。被督察巡查法院主要负责人分别表态发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市高法院督察巡查办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督察巡查小组副组长、联络员,相关中级法院督察室主要负责人,相关区县党委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被督察巡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在编干警参加会议。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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