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实施后的“下半篇”文章,近日,重庆市、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实施座谈会在成都市召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雒树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景俊海、古小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李巍出席座谈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参加座谈会。
此次会议还邀请了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川剧院团负责人,专家、川剧工作者等,围绕实施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交流贯彻落实举措,共商川剧创新发展之策。
作为全国文化领域开展跨省协同立法的有益探索,今年7月,川渝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分别经两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已于9月1日起同步施行。
在本次协同立法中,川渝人大携手并进、同向发力,选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人才青黄不接、川剧市场供需不匹配等重点问题为切入点,注重发挥代表作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确保整个立法过程均能听到人大代表的声音。
在立法中,坚持“求同存异”,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保护传承措施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在院团发展、人才培养、参照执行等8个方面分别制定条款,体现川渝各自特色。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有人看”“有人演”“演什么”“怎么演”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设计。此外,及时总结川渝两地在川剧优秀传统剧目挖掘整理、艺术展演交流、资料抢救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座谈会上,雒树刚对川渝两地协同开展川剧保护传承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川剧是中国传统戏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川渝地区共同的文化名片,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承载着两地人民群众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乡愁。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协同推进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立法,为川剧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戏曲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实际举措,对赓续中华文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雒树刚要求,川渝两地人大要总结经验,继续研究探索,为地方文化协同立法提供更多经验。要加强监督,让法律落地生效。两省市川剧从业者要志存高远,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多推出精品力作,擦亮川渝地区这一共同的“文化名片”,让川剧这出“好戏”成为川渝文化协作的“大戏”。
沈金强表示,重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出台专项规划,完善政策体系,丰富川剧表演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收集条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让监督更有温度、更有效果,共同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罗强表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统筹用好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法定监督手段,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以法治之力为川剧发展保驾护航。广大川剧从业者要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增强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创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培育更多业务精、品德优、有担当的曲艺人才。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