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跨区域共建开发区——重庆市开发区条例提请一审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市委、市政府也将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作为了“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任务之一。为进一步解决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庆市开发区条例(制定)》被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重庆市开发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一审。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兆奎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草案》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将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的成果进行固化,对健全管理体系、推进市场化运营、优化产业布局、实行“亩均论英雄”、提升招商质效等作出规定,为推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科技自立自强、绿色低碳转型、协调平衡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质效提供法治保障。
审议现场
据介绍,《草案》就支持跨区域合作作出规定,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的原则,与其他地区共建跨区域合作开发区。《草案》明确跨区域合作原则,健全跨区域合作管理和投入共享模式,细化规划编制、公共服务政策协同等合作内容。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建议,要强化不同开发区间的协作,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优势互补,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草案》还完善了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运营公司等职责;健全开发区财政、统计、人事、考核等制度,细化开发区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生态保护等规定,完善开发区设立、升级、变更、退出等程序;优化了产业发展措施,明确开发区产业发展重点和投资项目要求,完善产业创新、要素保障、资金支持等促进措施,加强招商引资管理;强化了服务保障措施,明确数字化建设和政务服务要求,完善投融资、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和明确法律责任。
记者|黄振胜
摄影|尹建红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