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付子堂表示,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全面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重庆辨识度的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编制立法计划规划,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一体遵循。
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围绕数字重庆建设、“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等重大改革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把成熟改革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创制性立法。主动发挥好地方立法探索性功能,紧紧围绕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创制性立法力度,强化高质量立法供给。
持续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围绕奋力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见效,持续深入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
深化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精心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