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7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18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决算(草案)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1亿元,增长16%。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为727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5亿元,增长8.4%,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727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亿元,增长21.5%,为预算的99.8%。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为48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亿元,增长8%,为预算的88.6%,加上补助区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488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9亿元,增长7.1%,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68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70亿元,增长0.5%,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68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2亿元,增长6%,为预算的112.5%,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58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2亿元,下降16%,为预算的75.3%,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补助区县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58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亿元,增长88.1%,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1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增长20.1%,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19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亿元,增长154.9%,为预算的93.1%,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8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亿元,增长77.6%,为预算的66.4%,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81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45亿元,增长1.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62亿元,增长8.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8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8亿元。当年结余18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2783亿元。
2023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225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371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44亿元,均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2023年决算(草案)与向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增加12亿元,主要是按规定在年度结束后,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超过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总量增加10亿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较执行数增加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财政运行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审计部门依法对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了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对健全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级决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财政收入结构有待优化,预算约束力有待增强,财政体制改革要持续深化,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仍需进一步发挥,部分区县财政收支矛盾较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和“三保”压力较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监督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两大定位”,聚焦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统筹各类财政资源,集中财力保障“国之大者”、市之要事,全力支持打造“六个区”。健全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持续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项行动”。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的协同,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发展,增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整体能级,促进“416”科技创新布局量质提升。进一步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牵引作用,着力建设现代化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推进陆海并进的制度型开放。全力推进数字重庆建设,支持以数字化牵引超大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变革重塑。切实推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发挥资产效益。
二、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储备,为科学规范、编细编实预算奠定基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要求,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健全收益上交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严格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清理规范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深化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区县财政统筹能力。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着力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财会监督,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三、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财政支出绩效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提高绩效目标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大对预算单位自评结果的核查力度,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级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衔接挂钩机制。加大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
四、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健全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制度,加强区县财政运行监控,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落实政府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结合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进一步强化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结余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强化基金运行监测,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五、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控等的审计监督力度,准确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一体推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整改质效。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保驾护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