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戴希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大局,抓纲带目做好常态化、精准化“经济体检”工作,对1064个单位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创新高效能治理,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430亿元,落实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举措,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69亿元保障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领域项目建设,兑现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等政策,推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升级。

——重大部署财力保障有力。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协同推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投入159亿元推动智能制造、软件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安排44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

——惠民富民政策有效落实。持续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投入,压减一般性支出55亿元保障重点民生实事等,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统筹资金推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等环境治理,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乡村振兴。

——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基层财力保障体系及“三保”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等挂钩,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利用,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一、对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绩效的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此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重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延伸审计了10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预算执行,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预算决议要求,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财政保持平稳运行。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亿元、增长21.5%,预算支出173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2亿元、预算支出60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亿元、预算支出2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代编预算管控不严,2个项目2.03亿元预算应细化未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仍由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代编;2个项目7.93亿元预算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和项目成熟度,导致预算执行率低;3个项目12亿元预算无测算依据及具体用途。对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力度不够,4个事业单位的收支、9个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支未纳入2023年度预决算管理。

2.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部分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或未与上年资金使用情况等绩效评价结果挂钩,4座小型水库项目推进进程受影响,中小河流治理等2.5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或未及时分解工作任务等,部分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3万元、部分单位重复获得“双创平台”奖补资金720万元、6个项目5.03亿元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3.专项债券申报管理不严格。对绩效考核结果、区域倾斜等债务限额分配因素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审核监管不严,2个单位7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9.56亿元债券资金结存超过半年;2个单位3个项目7.53亿元债券资金被用于其他项目;1个单位将1.65亿元债券资金超进度拨付至代建单位共管账户脱离财政监管。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组织对12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并延伸审计54家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持续提升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规范化水平,优化部门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力。5个部门(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和合理需求编制预算,导致2.02亿元预算资金闲置或被调剂使用。2个部门在重点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资金使用及绩效监管方面未进行有效的动态跟踪管理,部分分配至区县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2.93亿元资金改变用途。3个部门因预算项目启动晚或推进缓慢等,7855.76万元资金闲置未用。4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5618.31万元,7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实施政府采购3009.6万元。6个部门(单位)决算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2.92亿元。

2.财政资金统筹及收入征缴不规范。10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4.13亿元结余资金纳入财政统筹,其中9672.08万元在审计期间已主动上缴财政。6个部门(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罚没收入等8641.23万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征缴或上缴财政。

3.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4个部门(单位)超预算列支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培训费等153.11万元。6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年度中超需求或年底突击花钱充值加油卡,形成285.62万元沉淀资金。2个部门未使用公车信息平台调度公车导致公车运行脱离监管。3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通过提前支付或多支付合同款等方式突击花钱1840.46万元。

4.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6个部门(单位)75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存在绩效指标不可量化、与资金规模不匹配等问题。5个部门(单位)18个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或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不符。9个部门(单位)1.28亿元预算指标混用或未经批准调剂,资金使用无法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相对应。

(三)区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组织对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区县预算编制及执行、上级转移支付及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推进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区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稳步推进园区开发区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区县预算支出纳入财政代编未落实到具体部门或项目,部分区县政府采购未编制年初采购预算,部分区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3.92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7个区县预算安排或追加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和单位实际需求,导致2.7亿元预算资金未及时使用。部分区县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代编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2.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部分区县28.83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2个区县1.67亿元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区县9.46亿元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4个区县通过用已完工项目申报等方式获取专项资金7820.61万元,8个区县将1.03亿元债券资金用于日常运行等支出。

3.部分园区开发区改革事项推进缓慢。3个区未按要求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精简机构目标,6个区县园区开发区相关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公司存在边界不清、政企不分等问题。部分区县应收未收厂房等租金1.49亿元。

(四)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对重庆市税务局本级和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税务局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税费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等情况,延伸调查500余户纳税人。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认真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探索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未有效落实。部分税费优惠未达“应享尽享”要求,部分企业应享未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优惠957.27万元。部分企业违规享受基础研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优惠2681.17万元。

2.征管不严格和制度漏洞造成税费流失。部分区县税务机关少征或未及时征收244户纳税人的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税费1.27亿元。

二、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稳进增效的审计情况

(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4个部门和10个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十项行动”实施和川渝高竹新区运行等情况,共抽查164个单位、216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推动项目实施,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取得新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现代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手续不完善。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土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设计方案未获批等,6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13个项目未达计划进度、9个项目建设资金闲置。4个项目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

2.部分产业招商及科创项目未有效落地。对项目来源及成熟度等审核把关不严,5个区将不具备开工条件的6个项目纳入产业体系年度重大项目清单。部分产业项目因国土空间规划尚未获批、协议内容调整等导致无法落地或推进滞后。2个科创项目存在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工作推进不力或推进缓慢问题。

3.部分协同机制不完善或未有效落实。川渝高竹新区统一规划建设电气管网及供应设施政策落实缓慢。2个区跨界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流域水文情报共享不畅,琼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未落实到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制定川渝两地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建立毗邻区县水域清漂统筹协作机制。

(二)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10个部门(单位)和8个区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抽查72个项目,重点关注了通道能力和平台建设、政策保障落实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大力推进通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跨区域运营平台和数字通道建设,物流、贸易和产业联运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有偏差。3项通道建设工作机制未及时建立或有效运行,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整改。3个区未按要求及时制定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重点项目建设清单等。

2.通道和平台建设运营能力有待提升。29个通道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建成后未有效发挥作用。“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未按要求提档升级,平台运踪数据便捷查询、商品智能归类等部分功能不完善。

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4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及时修订或细化。通道班车奖励办法缺乏对申报对象的审核内容和具体要求,兑付奖补资金时仅要求申报企业提供海关报关单等通关资料,未要求提供通行费票据等关键佐证资料,存在财政资金被骗取等风险。个别企业通过增大运输综合成本的方式多申请获得奖补资金。

(三)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有关主管部门和8个区落实重庆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行动计划情况开展审计,延伸调查127家落地机构。截至2022年末,127家落地机构累计投入资金161.47亿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72.0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对接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国家级科研平台,不断推动外部科技资源批量集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统筹规划不足。由于未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发展需求等统筹布局,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区县存在各自为政、同质化发展、盲目引进等问题,部分引进的科技创新资源赋能地方产业发展不足。部分区与31家落地机构签订的协议缺乏项目资金来源、建设任务等关键性要素或约定的任务目标与考核指标脱节;23个项目存在虚大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不足导致无法实施等问题。

2.对落地机构约束引导力度不够。由于对落地机构开展研发活动等协议执行情况跟踪督导不力,21家落地机构未按协议约定完成目标任务或偏离目标开展经营活动;14家落地机构未有效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或资源,存在用扶持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房屋违约转租等问题。个别区存在违反协议约定兑现扶持政策、无依据降低扶持政策兑现条件或收益分配比例等问题。

3.高端人才引进及科研成果转化效果不佳。引进的博士及以上研发人员全职比例较低,抽查发现部分兼职研发人员实际未履职或仅以聘用机构的名义承接课题。74家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设立的研发机构自身投入小,成果转化收入少,依赖财政资金投入维持运转;部分落地机构未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未获得技术转让、后续开发等相关收益;部分落地机构未成功孵化科技企业或孵化的科技企业未形成产值,未能有效发挥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承载作用。

(四)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2个部门及10个区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市场培育管理、推动消费创新提质等情况,延伸调查企事业单位16个、保租房和促消费项目69个,抽查保租房、促消费等补助资金30.4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落实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若干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保租房市场培育发展政策不够完善细化。未及时明确保租房设计、建设补助等标准,各区在建设、改造和装修时适用标准不统一;截至2023年10月,6.92亿元保租房专项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10个区未按要求出台本地区保租房低租金、物业费等具体标准。

2.保租房房源筹集及运营管理不够规范高效。保租房房源筹集及使用监管不到位,部分房源因未改造等原因未能及时供给市场;210套保租房被用于培训等生产经营活动。住房租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度缓慢,保租房信息系统涉及准入管理、房源管理等8项功能未有效使用。

3.消费创新提质及发展体系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区未制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项目计划或奖励资金使用方案。部分区在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过程中,未向合作企业和平台公司提出相关数据归集管理等要求,781.42万元资金长期滞留发放平台、20.51万元被商户配合“黄牛”通过批量使用消费券充值会员等方式套取。部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不规范,3个区3个供应链下沉项目虚报投资额骗取财政补助资金278.98万元,部分区县用41个以前年度实施项目申报并获得补助资金2731万元。

三、对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的审计情况

(一)“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9个部门落实2023年“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方案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市级重大项目推进等相关机制落实和项目谋划储备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落实重大项目“四级”调度机制,推动制造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未按计划完成。76个新开工、续建或应完工市级重大项目未达年度计划进度;17个重大项目在前期手续、项目用地、建设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卡点难点问题,经调度后仍未及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部分重点任务存在未按要求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未纳入日常调度等问题。

2.部分机制运行与责任落实有差距。4个部门未结合行业特点等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操作细则等制度。5个部门将2个已建成或不符合条件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名单、未将15个项目纳入三年滚动规划或年度重大项目名单统筹推进。投资在线平台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一码通办”应用不到位,项目审批等业务数据未实现全量实时交换共享,无法展现投资项目全周期情况。

3.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统筹管理不精细。市级重大项目的储备入库、前期研究、动态调整等缺乏精细化管理,抽查发现26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未纳入市级储备管理,52个市级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长期处于谋划阶段未有效转化为建设项目推进落地实施,13个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项目纳入年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名单,5个因资金来源未落实等不具备开工或复工条件的项目未及时优化调整。

(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审计

组织对3个部门和单位履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职责情况开展审计,并延伸调查3个行政管理部门和4家建设单位,共抽查已建成及在建项目22个,涉及里程563.8公里。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坚持规划引领,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轨道线网规划逐步得到落实,为缓解山地城市出行拥堵、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足或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因建设规划论证不充分、未及时解决轨道制式及站点位置等分歧意见,导致4个项目推进滞后。

2.部分项目投资计价、定价未有效控制。因计价定额不完善、项目概算审批滞后、招标最高限价编制不准确等,导致部分轨道项目建设成本增大;3个项目因概算审批滞后以估算代替概算,6个项目未依据计价规则编制概算,同期实施的部分项目土石方余方弃置费用计列标准不统一;3个项目部分清单限价编制不准确,存在定额套取错误、重复计取费用等问题。

3.部分项目招投标及资金管理不规范。7个项目土建工程采用大包方式招标形成业绩门槛等投标隐形壁垒,导致价格竞争不充分;5个应公开招标的概算评估项目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办理和建设资金清算不及时,无法准确反映建设工程成本,1个项目多到位的13.38亿元项目资本金未及时进行清算;17个项目尾工工程未实施完结,已开展竣工决算的10个项目51.35亿元尾工工程投资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算。

(三)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审计

组织对13个区2021—2023年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开展审计,抽查297所学校、1329个项目,重点关注了项目统筹规划及资金筹集使用、学校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区加快推动学校改扩建、校舍维修排危等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统筹规划或执行不到位。部分校园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统筹及实施缺乏精细化管理,10个区138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存在未按计划开工或推进缓慢、未达预期招生规模等问题。

2.部分项目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3个区由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垫资采购学校设备等。2个区将申报用作其他项目的6119.52万元债券资金用于学校改扩建等支出。2个区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通过以拨代支、虚列支出将上级专项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脱离财政监管。

3.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有待提升。13个区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基本建设、采购等事项缺乏有效监管,相关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部分学校建设项目存在招投标不规范、合同执行不严、未履行部分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6个区20个项目在未取得初设、概算审批等情况下采用EPC模式发包,未有效控制投资成本;6个区24个EPC项目未有效开展认质核价工作或总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对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的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组织对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共抽查资金14.56亿元、项目1277个,入户走访农户209户。审计结果表明,3个县多措并举防止规模性返贫,推进落实就业帮扶、农业经营、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等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兜底帮扶措施落实不够精准。2个县对671户脱贫家庭医疗等刚性支出风险未及时开展信息推送排查工作。3个县804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应享受未享受高龄老人失能、残疾人“两项补贴”291.2万元,向已死亡人员等22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相关补贴79.06万元。

2.部分涉农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3个县未及时支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4061.49万元。2个县8名有关工作人员骗取套取农业保险赔偿金或截留保费等104.77万元。3个县140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拖欠土地流转费等2905.44万元,部分县级平台公司扩大范围支出涉农统筹资金等7709.47万元。

3.个别农村集体资产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2个县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向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或补贴89.1万元。2个县安排使用村集体地票资金等422.19万元用于与发展村集体经济无关的项目建设等。3个县将2062.87万元村集体资金出借或入股县级平台公司。

(二)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情况审计

组织对全市公立医院2021—2023年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情况开展审计,重点抽查市级和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83家综合性和专科医院,以及相关药械供应商、重庆药品交易所等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区县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行业综合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医院药械入院遴选和采购决策机制不健全或未有效运行。部分医院未按规定建立医用耗材决策机构或虽设立但1年以上未开会研究医用耗材管理工作,部分医院新增药品耗材入院采购、供应商变更等重大事项未经医院药事或耗材管理委员会等集体决策,部分医院未履行审批程序决策采购5.88亿元医用设备,部分医院存在医疗设备采购程序不规范、在基础条件不达标情况下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等问题。

2.部分医院药械采购政策执行有偏差或后续管理不规范。部分医院未严格执行阳光平台采购政策,线下采购药品耗材17.07亿元。部分医院未按要求建立或动态调整药品耗材目录、未严格限定目录内供应商及耗材品规数量等。部分医院药品耗材未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医用设备采购款。部分医院医用设备存在闲置或使用率低等问题。

3.部分医院收费政策执行不严格。部分医院违反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收费政策规定,通过自立或串换医疗服务项目、虚增虚计药械数量或医疗项目时长等方式多收费。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

组织对8个区县2021年至2023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共抽查资金9.27亿元、延伸调查515所学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区县推进校园食堂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堂统一供应午餐要求,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营养膳食资金脱离监管。3个区县将部分中央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拨付至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或学校实有资金账户,部分资金使用脱离财政监管。3个区县部分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等未及时入账。3个区县部分学校未及时退还多收的学生伙食费。

2.部分学校食材采购及供餐管理不严。3个区县存在米面油等大宗食材未按规定统一采购、个别食材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加价销售等问题。8个区县部分学校存在违规提供营养价值低的深加工食品、新鲜蔬菜供应频次低等问题。

3.资金申报不符合实际或分配拨付不及时。8个区县资金申请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符,超出受益学生人数和实际在校天数多申报获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3个区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14亿元。

(四)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组织对市级和16个区县2022年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抽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创业担保贷款等45.1亿元,并延伸调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等618家。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区县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不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促进就业资金被骗取、截留滞留或发放不精准。8个区县的70家企业通过编造虚假见习资料等方式骗取就业见习补贴等831.82万元,7个区县的10家企业截留滞留稳岗返还资金等240.02万元。12个区县部分对象应享受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1377.39万元,9个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未及时发放就业补助等5260.01万元。

2.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劳务派遣业务开展不规范。5个区县18个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未达规定标准或将培训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部分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不精准,23个区县104个培训机构组织871名超过退休年龄等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未能就业。2个区5个鉴定机构通过篡改考生成绩等方式,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培训合格等证书。3个区县9家企业未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等违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3.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执行有偏差。2个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经办银行审核不严,向未实际创业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万元。8个区县部分企业和个人将503.3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违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个人商品住房。11个区县568家就业见习基地运营未达预期目标,存在申报计划后未招募见习人员、实际招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等问题。

(五)三峡后续工作实施情况审计

组织对3个部门和9个区县三峡后续工作实施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分别抽查三峡后续项目812个、资金168.6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持续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任务落实,促进了库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及高切坡监测等工作未有效落实。部分区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措施开展治理。部分区县未按要求开展高切坡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存在部分监测点数据不实、未开展监测预警培训等问题。部分区县未组织开展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和消落区种植群测群防或专业监测。

2.申报、使用三峡后续资金不规范。部分区县通过虚列投资概算、重复申报等方式获取三峡后续资金1.47亿元。部分区县国有平台公司将三峡后续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等;部分区县挤占三峡后续资金8837.22万元,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日常工作经费等支出。

3.促进移民安稳致富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县组织实施的移民劳动力技能培训未按要求重点向三峡移民群体倾斜,部分区县组织实施的三峡后续职业技能培训有345名对象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部分区县农村移民安置区集中供水工程存在未安装消毒设施、无卫生许可等问题。部分区县移民统建安置小区住房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对有效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审计

组织对12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发展、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努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资国企改革等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9户企业主业功能发挥不足,依靠自身经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整体较弱,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户企业未完成“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清退非主业投资、专业化整合和战略性重组等国企改革任务。4户企业未全面完成国有资本回报率、招商引资合同投资额等经营业绩指标或专项任务。

2.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部分企业通过多确认收益、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折旧、虚构经济业务等方式人为调节财务数据,会计报表未全面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3.资金资产资源未有效统筹盘活。部分企业对经营性资源资产管理不力,部分土地、房屋闲置未盘活。6户企业存在未有效降低大宗物资采购成本、存货盘亏等问题。3户企业因存贷双高、超需求融资等导致财务成本增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情况审计

在对12个部门及其54家下属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闲置或出借处置不规范。6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部分房屋和土地闲置未利用。3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违规无偿出借房产、土地等。4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处置房屋设备859.25万元。

2.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2个部门下属单位部分房产未办理权属登记;7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房屋设备账实不符;4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截至2024年4月,32个部门(单位)未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方案的要求完成资产核算入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组织对5个区县和1个部门共11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区县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有序推进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加强治理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源环境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4个区县9.3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两区”划定不符合规定标准,3个区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永久基本农田。1个部门未有效落实森林横向生态补偿、林长制挂牌督办2项改革任务,未按要求制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利用管理办法。

2.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监管不严。5个区县2.31万亩土地征而未供、未批先用或供应后闲置。4个区县有关主管部门在环保执法、审批管理中履职不力,存在未按规定对短期内反复多次违法的企业从重处罚、未落实“环保不良企业”约束性措施,以及违规为企业提前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等问题。

3.部分资源环境相关资金管理不规范或项目实施效果不佳。5个项目重复申报专项资金6500万元,2个区将水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用于国有企业周转等。4个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存在重复实施、选址不合规等问题,部分项目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

此外,审计中共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0件、涉及87人,包括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教育、医疗、乡村振兴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其间,收到有关单位反馈办结和新增立案移送问题线索(含以前年度移送问题线索)39件,给予23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先后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完善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八张问题清单”建设总要求,建立完善“审计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管理办法,多跨协同加强问题管控,严把问题销号关口,联合有关部门实地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首次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审”,确保问题整改“动真格”、见实效。各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截至2024年6月底已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92.42亿元,健全完善制度948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市政府将于2024年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和除险固安,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水平,加强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处置利用,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健全完善大事要事财力统筹保障机制,加强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现代制造业发展、扩大内需等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的动态跟踪、动态保障、动态评估,统筹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孵化,全力以赴惠企助企强企,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落地见效。持续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国企运营、生态损毁等重点领域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监管,确保政策项目落实落地。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健全项目储备、前期论证、统筹协调、要素保障、投资管控等机制,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持续强化防止返贫致贫精准动态监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效。抓实抓细就业、教育、医疗等惠民政策落实,办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强对民生项目和资金全过程跟踪问效,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三)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预算收支完整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落实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链条机制,加大专项资金使用全流程跟踪监控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联动,提升税收治理精准性,放大积极财政政策综合效能。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常态化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不断健全审计整改闭环管控机制,推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迭代升级以“审计问题清单”为切口的全周期审计整改闭环管控机制,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优化审计整改立体评价体系,加大现场核查、公告、约谈、问责处理力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健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深化审计成果跨领域、跨部门整合运用,聚焦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加大对重大共性典型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放大“发现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集成效应,提升优化治理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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