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贾科等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4〕65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4年7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贾科等35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贾科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廖建斌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艾春玲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吴俐柯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蒋佳芸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娅娟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达燕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米阳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叶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谭卫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志强、张力、廖鸣晓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永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苏福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建平、徐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思杰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熊学庆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刘玉妹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
谭鸿科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邓筱茜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扬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周爽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吕凤国、游中川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亚飞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贺海艳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肖明明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刘桂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苏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艾春玲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永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吕凤国、游中川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国庆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向前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中枢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建斌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洪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叶欢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封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科、熊学庆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肖明明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