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58号

(2024年11月28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决定任命

姜国杰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易晓东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剑波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刘伟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二、任命

蒋德阳为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吴凯为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蒋佩佚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涛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余云中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彭贵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冯兵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朱学元、王峰、彭劲荣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岭、李芊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闻闻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宋飞、廖祥勇、陈聃、邱瑢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玲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何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杰、何方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冉诗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梁琴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乐明旺、童蕾、杨彦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刘宝、戴粤、王斌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批准任命

庞伟华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决定免去

张俊文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五、免去

毛玉树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杨国权的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黎方银的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德勋、张重新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母明江的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陈强的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生龙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世海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彦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虹、彭四川、陈怡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夏川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佩佚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厚勇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云中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吕容亮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杜丽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潘小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剑波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吴闻闻、童蕾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涛、张程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朝群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陈一、刘浩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王建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曾廷全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易晓东、彭贵的成渝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批准

刘伟辞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庞伟华辞去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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