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草案)》

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9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杨尚隈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9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梳理研究,对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经2024年9月25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表决稿作了如下修改:

一是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产业发展的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是将第三条第二款调整至表决稿第四条,并修改为“本市以设计赋能产城乡融合提升为导向,聚焦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时尚设计等领域,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建设”。

此外,表决稿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对个别条款顺序进行了调整。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2024年10月31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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