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
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持续一年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居民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
物业管理条例涉及千家万户,每一项条文都与市民生活相关。截至2025年1月,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持续近一年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促进全区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倾听民声回应关切
“房屋的大修理资金是谁在管理、怎么使用的、有没有监督机制?”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执法检查组成员、沙坪坝区人大代表黄雪莉走进石井坡街道石滨路社区,和居民拉起了家常,当聊到大修资金的管理话题时,居民们表示对此知之甚少,心中多有疑虑。
为了回应群众关切,执法检查组将问题进行转交督办,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深入石滨路社区,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宣传讲座和互动问答,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全区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中心的情况,随后在“沙坪坝区物业维修资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大修基金查询指南”。
记录执法检查点滴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黄雪莉认真撰写工作笔记,详细记录了每一个检查环节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2024年5月9日,执法检查组成员对融城华府小区、微客公馆小区和安居小区进行了实地检查。黄雪莉在笔记中写道:“这次检查比上次更有针对性,我们根据居民反馈,针对物业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更细致的检查方向。”
在每一次实地检查中,她都会向小区居民询问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你们小区的公示栏在哪?上面是否及时公示相关规定内容?”每一个问题背后,都关乎着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也体现了检查组成员的责任心。
切实提升物管水平
此次执法检查发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条例》宣传教育还不深入、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和基层监督管理还不到位、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亟待提升等问题。
检查组对此建议,加强党建统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综合治理;强化指导监管,加强业主组织建设,规范业委会运作,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等,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解决物业管理难点问题。
经过持续的执法检查,沙坪坝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例如,在物业管理收费方面,四类以下小区(1.9元以下)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平均为0.96元,而四类以上小区(3元以上)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平均为3.07元。84个小区已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区政府结合《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沙坪坝区住宅物业小区综合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部门、镇街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提升服务效能。
“本次执法检查时间跨度长、区域范围广,检查内容详实,为全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日前,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检查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累计发放调查问卷1475份,收集意见建议20条并推动解决,提升了沙坪坝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也让本地居民感受到了法律法规的温暖。
通讯员|王晓波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