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在文艺创作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从文学文本到音乐、绘画、视频,AI的内容生成能力爆发式提升。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知联会副会长、国家一级作家冉冉看来,人工智能技术给文艺创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伦理与价值的挑战。
“技术的快速迭代对创作的传统伦理规范带来了巨大冲击,主要体现在AI生成内容的署名权归属、原创性认定、文化价值判断等方面。”冉冉说,AI写作的无序发展可能引发版权争议,导致“文化快餐化”,削弱创作的人性温度与价值内涵。因此,探索制定文艺创作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伦理规范,亟须提上议事日程。
冉冉认为,可制定《文艺创作AI技术应用伦理规范》,并明确以下基本内容:一是AI生成内容不得以人类作者署名,二是明确AI生成内容的标识要求,三是界定AI技术在文艺创作中的应用范围,四是建立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
“在重点高校的文艺、艺术类专业,也可试点开设‘人机协作创作’学分课程。”冉冉说,“运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在学生具备一定技术驾驭能力的基础上,探寻用AI提升创作效率与坚守人文底线如何达成平衡。”
“AI艺术平台应对所有生成内容标注‘AI生成’标识,并确保其不可修改。”冉冉谈到,这有助于维护创作者权益,也有助于引导公众理性看待AI生成内容。鉴于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国家版权局明确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规则。
此外,她还建议成立文艺创作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委员会。“建立健全的伦理规范,让创作者在获得更多创造创新可能性的同时不失人文底线,这是对其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文化传承与创新负责。”冉冉说。
记者|宋婷婷 黄振胜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