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人大出台办法监督任命人员履职

九龙坡区人大出台办法监督任命人员履职

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本报讯 近日,九龙坡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试行)》。

办法共十四条,对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结果运用作了规定。决定任命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任命的法检“两院”副职作为报告对象。报告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接受人大监督情况、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等6项。办法还规定,测评等次为“不满意”的,将报告区委,并综合运用刚性监督手段。

据悉,区人大常委会拟用三年时间,实现对本届内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全覆盖”。现工作方案已出台,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等首批7名任命人员将在年底接受评价。目前,区人大各专工委办和相关地区代表组上下联动,已进入各任命人员单位调研,开展初步评价。 (通讯员 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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