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季会制:让监督更有力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季会制:让监督更有力

日期:2022年02月09日 来源:重庆人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

  重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即将召开,研究部署如何加强新时代重庆人大工作。会议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我们开设专栏反映全市各级人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为民履职,不断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创新发展,用高质量工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践行。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从2007年4月起,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季会制”这一探索创新从水江镇起步,逐步在全区、全市推广,并推动全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2次”这一制度出台。

  “季会制”的基本做法

  水江镇人大“季会制”作为推进基层民主的一种有效形式,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完善,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主要包含这些步骤:

  年初安排。经认真谋划、集体研究后,印发文件;

  会前视察。平时视察与集中视察结合,掌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

  起草报告。杜绝只写成绩,淡写问题,不写措施;

  参加升旗。人代会专门安排在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某个周一,参会代表首先参加周一早上的水江广场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大会报告。必要时使用多媒体、PPT,让代表们眼见为实;

  民主测评。由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测评,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测评;

  代表述职。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和监督法,提高代表的觉悟和水平,安排代表轮流在人代会上述职。

  “季会制”把单项监督与整体监督、分散监督与集中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仅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还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充分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

  “季会制”的核心意义

  党的十八大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水江镇的实践表明,乡镇人大实行“季会制”,有利于根本政治制度落实到基层,有利于增强人大制度自信。

  从水江镇的实践看,“季会制”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符合党的十八大要求,契合了国家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设机构,坚持由乡镇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集体行使职权、管理乡镇国家事务,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实现人民民主的初衷,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的常态化、制度化。

  法治框架内的基层民主探索

  2014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时强调,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式、新机制,扎实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2015年6月,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2次。”这是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最切实有效的刚性规定之一,“乡镇人代会一年2次”可以有效地弥补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关的制度性不足,让乡镇人大职权依法能够进一步得到充分行使。

  “这也标志着乡镇人大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曾任水江镇人大主席邓强定对记者说,近年来,水江镇人大“季会制”仍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2012年,从水江镇六届人大开始,在每一季度召开会议之前,都要组织代表围绕会议确定审议的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以便代表更直观、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在审议时能更好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不仅如此,每一次会议我们还邀请10名普通公民旁听。”邓强定介绍说。

  这些普通公民们是通过村民自荐、代表推介等方式产生。在邓强定看来,公民旁听能够让群众直观地了解人代会的情况,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拉近了人大、政府与基层群众的距离,让更多的百姓及时了解到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代表同群众的关系,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公民的民主意识。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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