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启动!环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正式启动!环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2年04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4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主会场+视频直播连线各区县分会场”的形式,启动此次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克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少政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有关情况、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执法检查前期准备和工作安排等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执法检查组由部分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市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将分为2个检查小组,分赴南岸、渝北、丰都、垫江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34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检查,实现38个区县(自治县)全覆盖。

  执法检查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一法一条例”修订实施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

  法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规划的制定等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环境报告、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生态保护补偿、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三同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等情况。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公众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情况。

  执行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等环境执法监管情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情况,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一法一条例”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将广泛深入听取有关企业、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在智慧党建平台等开展法律知识问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的刚性。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研究,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权威性。

  从我市“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看:

  ●全市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为优秀

  ●2021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

  ●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

  ●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6天,森林覆盖率达到54.5%

  ●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得分从2017年的不足80分提高到2021年的95分以上

  从汇报情况来看,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减污降碳、绿色转型发展任务艰巨,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全面、严格的实施。因此,要对照“一法一条例”具体规定,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四个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重庆落地落实,推动‘一法一条例’在重庆全面贯彻实施,助力重庆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张轩表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人大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把执法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用法治方式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张轩强调,要紧扣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紧扣“一法一条例”关于绿色低碳发展规定的落实情况,结合我市“双碳”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有关方面依法完善和落实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加强财税、科技、投资、金融等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要紧扣“一法一条例”关于污染防治主要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推动相关制度措施的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用法律武器、法治方式破解污染防治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依法治污取得新的成效;要紧扣“一法一条例”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消落区保护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植被恢复、坡面治理等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紧扣“一法一条例”对照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配套标准规定的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

  张轩要求,正确把握人大监督的规律和经验,切实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一法一条例”与其他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把法律监督与立法修法结合起来,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和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原则,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有效运用评估的成果,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大力宣传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各方更加主动行使职权、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法治环境。

  

记者|陈越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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