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自治县人大:检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石柱自治县人大:检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日期:2022年05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为全面了解贯彻实施《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情况,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新生率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抽取了三河镇、龙沙镇长坪村、黄水镇金花村以及悦崃镇贡米加工有限公司,对所涉镇村集体资产的资产状况、管理制度、运营模式、效益收入等进行详细了解。

现场检查后,检查组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各检查对象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现场检查情况“会诊把脉”,一针见血指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建议。

检查组要求,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有序发展,将其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要及时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指导性办法和意见,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条例》得到更好贯彻落实;要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建立完善薪酬管理、政策激励和村民分红等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规范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通讯员|谭华祥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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