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助力预算绩效再提升

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助力预算绩效再提升

日期:2022年08月09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下面,请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进行按键表决。”随着主持人的话音落下,与会的渝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郑重按下电子表决键。这是7月26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年初人代会上的二类议案开展审议,作出决定时的一幕。

“31票,全票通过!”

这一幕似曾相识。

早在2014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决议》,首次触及绩效管理,它从5个方面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宗旨、要求、路径和实现的时限作了明确,目标是三年内实现全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从此,渝中区人大预算监督开启了新征程。

一切从新开始,从思想观念、思维模式的转变到财政支出目标的转变,这是一个涅槃的过程。

——自2015年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上,把听取区政府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每年的常委会议题,并选择若干重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

——自2017年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尝试构建以绩效目标评审为主的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作为评审组成员,共同论证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

——2020年首次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年的绩效开展满意度测评,2021年又对全区科技投入3年支出绩效开展满意度测评,打破了过去仅针对政策执行期间单一年度进行测评的模式,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监督的连续性。

渝中区人大常委会致力于实现监督内容的全覆盖,到监督方式的多元化,再到监督结果的转化运用,将一颗“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种子深深种下。

8年的积极探索、8年的沉淀积累过程中,恰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了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以此为契机,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绩效指标和体系不够健全、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问题,渝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

作为此议案发起人之一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彭果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此次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全区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

决定共七条,清晰可见一张张“时间表”“路线图”。

“1”:将“资金测算+绩效目标”嵌入一体化系统,推动渝中区预算从批复到执行全过程动态监管,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

“2”:通过2年时间,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中进行单列。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阶段工作评价、考核结果通报,按规定将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3”:通过3年时间,构建完善科学合理的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与绩效目标编制相互衔接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5”:通过5年时间,构建形成闭环运行、环环相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成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目标已定,使命必达。”渝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积光说,“现在的我们,接过区十七届、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的接力棒,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唯有奋力前行,进一步促进绩效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深度融合,确保预算绩效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才能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李雪念 李林糠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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