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保护开发利用大宁古城的建议

关于支持保护开发利用大宁古城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文化旅游委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议正文

关于支持保护开发利用大宁古城的建议

 

  大宁古城位于巫溪县老城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是三峡库区唯一没有被淹没的古县城。古城始建于东汉建安15年(公元210年),距今已有1800余年历史。古城因盐而建、因盐而兴,曾经来自川陕晋湘鄂黔的商贾络绎不绝于市。城中原有九宫十八庙,一堂两坛两庵,一寺两阁两观,朝钟暮鼓,香火兴旺。东山起凤、西岭伏麟、南渊跃鲤、北阁观谰、秋江月色、春岸花香、两溪渔火、万灶盐烟,是谓古城八大名景。

  大宁古城,现是三峡库区唯一没被淹没的老县城,有市、县级文保单位4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5处。近年来,我县已修葺古城墙,复建明清古建筑、历史文化博物馆、古城风情特色商业街,重建“宾作”“拱辰”二门城楼及阁亭。在大宁古城享漫滩风情、吃巫溪烤鱼、仰星空灿烂、看山色空蒙、品空气清新、观流水潺湲、沐河风微凉,重庆独有,全国罕见,已经成为“上古盐都·逍遥巫溪”的标志性景观。

  保护开发利用大宁古城,社会效益显著,既能解决城区居民的众多民生问题,又能引领带动巫溪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成后,预计日均接待外来游客2万人次,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拉动社会经济收益5亿元以上,年均新增税收收入2000万元以上。

  古城内的旅游交通、宾馆饭店、旅行社、学校、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大宁古城特色鲜明的民居院落、民俗风情、民族工艺、精品兰苑、革命文物、古树古井等可开发旅游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建议:

  一是开发打造大宁古城。请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协助巫溪聘请高水平规划设计专家,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对大宁古城全域(1.8平方公里)统筹规划,高标准谋划大宁古城综合改造。二是完善配套服务实施。请求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大宁古城文物修缮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含危房改建)、环境综合治理、景观品质提升、配套服务体系方面给予项目或政策支持,重点发展特色民宿、夜间消费等商业业态,打造烤鱼特色风情街(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建成渝东北古城文旅产业转型典范。三是支持品牌扶持创建。支持巫溪开展中国烤鱼王大奖赛(巫溪大宁古城为永久举办地)、长江三峡非遗龙舟邀请赛等特色精品赛事活动,并在宣传推介、项目安排、资金扶持、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办理简述

A

渝文旅函字〔2022〕115号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宁古城基本情况

  大宁古城始建于汉建安15年,作为历代郡、县、监、州治地,只有两次很短时间中断过。在宋代就十分繁华,凤山书院、凝香堂、绝云楼、芳菲馆、飞泉亭、清悶阁等公共建筑皆为当时胜景。明代开始修筑城垣,清代屡次修葺。明清有3条街道,民国时期有正街、河街、西街、水洞子、广场坝等5街12巷,以及官署、学校、商铺、民居、宫庙、牌坊等。大宁古城文化主要包括巫文化、盐文化、民间民俗文化,创造了以占星术和占卜术为主要形式、以盐文化和药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文化。大宁古城,是三峡库区唯一没被淹没的老县城,有市、县级文保单位4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5处,是体现“上古盐都-逍遥巫溪”文化内涵的特色古城,拥有丰富的民居院落、革命文物、民族工艺等旅游资源。

  二、建议办理情况

  您在《关于支持保护开发利用大宁古城的建议》(第1207号)中提出的“开发打造大宁古城、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品牌扶持创建”的建议,我们积极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等市级部门及巫溪县对接,结合大宁古城发展现状和整体规划,积极推动建议落地落实。

  (一)协助编制古城规划,优化完善功能布局。助力巫溪编制实施《巫溪•大宁古城复兴规划》,依托大宁河流域文脉、山、水、城、人的发展历史,着力构建古城片区-文化源泉、西门片区•旧城生活、河东片区-山水印象、桥南片区-盐运记忆四大功能区。古城片区以文化寻根为主题,传承文化基因,塑造区域特色,重点布局巫盐剧场、凤山书院、魁星观景、古城往事等特色项目。西门片区以古道人居为主题,创新文化发展,打造特色空间,重点布局乡音故件、巫溪原味、车站时光、码头美食街等体验项目。桥南片区以码头新韵为主题,结合文化产业,弘扬文化品牌,重点布局盐运文化馆、盐运码头、大宁古今、码头文化秀等观光项目。河东片区以乐活社区为主题,融入文化生活,夯实发展基础,重点布局环湖步道、旅游民宿、康养综合体等配套产品。

  (二)加强创建指导,推动古城综合开发。立足游客集散+“古城标杆”业态功能定位,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以打造漫滩路历史文化街区和西门传统风貌区为支撑,由旧空间转向新地标,健全古城夜游系统、漫游系统,培育、布局类型多样的商业业态,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推动产城景深度融合,建设新型城市文化、旅游、商业空间,助力巫溪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到2030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成渝东北古城文旅产业转型发展典范。

  (三)推进古城保护修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合力划定核心保护区范围、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核心保护区主要以保护修复的城楼、凤山书院、魁星阁、义学、大宁监、凤山白塔、西楼等建筑为主。建设控制区为核心保护区外围10—100米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风貌;除确需建造附属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风貌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区外的街区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四)支持产品创意开发,助力品牌培育创建。一是支持巫溪实施“后备箱工程”和“线上电商工程”,围绕农特产品、工艺木雕、宁河石艺、非遗文创四大旅游商品体系,培育打造“心有宁溪”“巫溪好礼”产品品牌,逐步实现旅游商品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二是坚持“原创性、创新性、艺术性、实用性、便携性、市场性”创意理念,推进文化IP向学习用品类、服饰类、家居品类、艺术品类旅游商品转化,开发一批具有巫溪特色的“看得上、带得走、送得出”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的旅游商品。三是重点支持石雕、刺绣、编织、木雕、木器等传统工艺产业向品牌化、集群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打造巫溪洋芋、青脆李、冬桃、茶叶等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腊肉、蜂蜜、牛肉干、烤鱼底料等特色商品。四是支持市级有关行业协会与巫溪县探索合作举办中国烤鱼王大奖赛、特色烤鱼大赛活动,宣传推广“巫溪烤鱼”特色品牌,提升巫溪城市形象和影响力。

  (五)给予资金政策支持,助力巫溪旅游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支持巫溪旅游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全力给予资金支持,从2022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支持巫溪旅游发展,助力巫溪编制文化旅游规划、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营销奖励、升级配套设施,创新打造差异化、市场化、国际化旅游产品。二是支持优质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针对大宁古城、宁厂古镇、红池坝等优质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不高的现状,我委积极协调市国资委、重庆渝富集团、重庆旅游集团和重庆华侨城实业公司等单位,就大宁古城、红池坝等综合发展投融资平台搭建路径和运营模式进行专题研讨,积极探索大宁古城等景点连片开发模式。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发展资金、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等国家级专项资金,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巫溪的倾斜支持。同时,尽最大努力在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等方面为巫溪提供帮助,助力巫溪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