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加强区县通信事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支持和加强区县通信事业发展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通信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编办

建议正文

关于支持和加强区县通信事业发展的建议

 

  随着国家对通信事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各区县现有的通信事业发展管理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一是目前各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由通信运营商轮流牵头,市通信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区县无政府职能部门具有通信行业的管理职能,网信办、经济信息委、大数据发展局等大多以松散型联系和服务的方式对接联系当地的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二是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由于不了解通信行业管理体制,以为就是由区县联系部门负责,而常常向其安排通信行业具体事务性工作,且又依据三家运营商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相关联系部门进行考核。造成政府部门安排指导和联系运营商工作名不正言不顺,又常常被误伤。特别是区县通信行业的信访稳定,不是由垂直管理的市通信管理局直接负责,而变成了区县联系部门的直接责任。三是市通信管理局实质上赋予区县通发办的管理职能弱,且通发办不属于区县政府部门序列,因此协调能力弱,协调效果尴尬,通发办的作用发挥有限。四是区县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和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对接的直通车,导致通信行业的政策文件会议以及工作推动落实在区县存在断层现象。

  以上现象和问题近两年在区县的疫情防控、重大活动保障、基站及网络建设、管线整治及信号塔站选址建设等日益突出。

  建议:

  一是希望市级有关部门及通信行业管理职能部门以推动区县通信事业加快发展和切实解决问题为导向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将通发办设置在区级相关部门内,并赋予一定的管理职能。同时,区县政府应在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

  二是希望市通信行业管理部门能对区县提供经过脱密、脱敏、扩样等处理后的手机信令数据或者是有安全保障的数据接口,专项用于区县政府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

办理简述

A

渝通信函〔2022〕24号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0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信息通信业是构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职责使命。完善区县通信发展联系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是推动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区县通信事业发展总体情况

  2016年以来,为适应新形势下重庆区县信息通信发展形势,进一步密切与有关区县政府部门的联系,为区县信息通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市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建立区县通信发展机制,并在万州、涪陵、黔江、綦江等13个区县设立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指导区县通信发展工作,不断推动重庆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呈现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依托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等机制平台,我市在开展通信专项规划编制、5G建设、电信普遍服务、网络精准扶贫等工作中支持各区县信息通信事业发展。我市通信专项规划编制覆盖区县率达100%。各区县5G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全市795个乡镇5G达到率达98%。同时,依托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实施,在28个区县建设了1350个4G基站。2015年以来,我局组织重庆基础电信企业开展网络脱贫攻坚,对14个国家级扶贫县及4个市级国家扶贫县投入资金超70亿,我市贫困地区光纤网络覆盖率和4G网络覆盖率两提升,分别从近70%和50%提升到100%,实现城乡同网同速。2018年以来,我局联合市教委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重点对18个区县100所未联网学校及1255所出口带宽速率低的学校开展联网接入带宽升级改造,全面改善学校网络接入和带宽条件,全市学校宽带接入率达100%,出口带宽提升至200Mbps以上。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您建议提出的关于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管理职能弱、区县通信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客观存在。近年来,我局也在不断探索完善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职能职责,持续推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能力创新,不断为我市区县信息通信发展提供能力保障。

  我局已于日前印发《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县信息通信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已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是进一步发挥工作机制的平台桥梁作用。积极协同并推动有关区县政府将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列入政府议事协调机制,并参照政府机构列为行文单位,支持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参加区县政府重要会议。支持依托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发挥平台汇聚能力,组织区县信息通信企业在行业宣传、通信建设、安全生产、应用推广等方面不断夯实支撑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工作联系。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通信发展办公室正确履职。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职能和职责。坚持“聚焦发展、创新引领、一区一策”原则,在原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职能职责不变的基础上,率先在条件适宜、基础较好的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试点放权赋权,完善规划编制及管理、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协助开展行业监督管理、统筹区县应急通信保障、推动网络与信息安全发展工作五方面职能职责。

  四是进一步加强日常运行保障。强化人员保障,支持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任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主任单位。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争取预留专项资金,支持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开展。强化项目保障,支持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实施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等中央财政资金引导项目。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建立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五是进一步规范区县工作机制权力责任。按照“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一致”原则,制订各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职责负面清单,不履行或行使依法应由市通信管理局履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