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12项制度 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12项制度 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日期:2022年09月05日 来源:重庆人大

近日,巫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巫溪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和新制定的《巫溪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等3项制度。

  “随着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监察法等法律的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制度的内容已不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巫溪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需要,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做到“立、改、废、留、纳”并举,历时半年时间,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反馈和督办办法、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办法、代表辞职的规定、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试行办法9项工作制度,并出台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表态发言工作实施意见、专题询问办法、联系“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暂行办法3项工作制度。

  “这些制度制定修订得很好,融入了新的法律精神,把一些比较原则、笼统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很具体、很实在,我完全赞同。”巫溪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孝军在审议时如是评价。

  “制度建设使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巫溪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冉余平说,按照规定,每年3月为“集中联系走访选民月”,县人大常委会将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收集代表意见建议,年底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让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巫溪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记者|周晏如

通讯员|孙文琳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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